張偉臉色微變。
他猜到羅大狀肯定會抓住這一點來說話,但後者的攻勢,遠比他所預料的更加兇猛!
但偏偏,這是既定事實。
除了李紅之外,剩下被告人大多數也都進行了刪除。
可以說一多半被告都涉嫌毀滅證據罪。
李紅只是第一個。
而在她身上的辯論結果,也會很大程度影響後面被告。
首戰必須取得一定優勢,否則後面不用打,乾脆繳械投降算了。
張偉深吸一口氣,迅速組織語言,開口道:“我方當事人是第一次收到法院傳票,在此之前並無相關經驗。”
“她是女性,而且獨居,沒有家人可以分享和減輕慌亂的情緒,遇事難免亂了陣腳,只是下意識的做出了‘趨利避害’的行為。”
“我方當事人並非故意毀滅證據,妄圖逃脫法律制裁。”
羅大狀淡淡的說道:“1號被告人是一個擁有獨立刑事責任且心智健全的成年人,要為自己所做的事情承擔責任,一句簡單的‘並非故意’並不能使其擺脫責任。”
“而且,1號被告人並非單純的吃瓜網友,她的圍脖賬號是盈利性質的,她所發的那條圍脖,也是用於盈利!”
“這已經不是單純的誹謗,而是出於自身利益進行的惡意誹謗行為。”
“另外,我還要強調一點!”
羅大狀微微一笑,拿起一份證據,道:“這裡是我對1號被告人往期圍脖的調查統計,在其中,至少發現10條故意歪曲事實,抹黑他人,造謠誹謗的圍脖!”
“誹謗罪是親告罪,告訴才處理,那些被害人並未起訴1號被告人,這才讓她始終逍遙法外。”
“我並非追究她以前所犯的誹謗罪,而是要說明,1號被告人並非初犯!”
“她屢犯不改,情節嚴重,為了個人利益,便罔顧法紀,顛倒黑白,誤導網友,煽動輿論!”
“對此等人,請法官和陪審員,對其從重判處!”
張偉臉色微變。
李紅的情況確實不容樂觀。
辱罵被害人,不思悔改,毀滅證據,盈利性質,還不是初犯……
這buff算是疊滿了。
張偉就算渾身是嘴,也很難有所作為。
這場辯論很快便落下帷幕。
“咚!”
陳中漢敲響法槌,道:“請原告做最後陳述。”
姜白起身,說道:“自從被誹謗和網暴之後,本人長時間精神狀態不佳,吃不香,睡不好,希望法官大人和各位陪審員,從重判處被告,還我一個公道。”
說完,便落座了。
這就好比籃球比賽到了最後30秒,但己方的比分優勢卻足有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