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號被告人焦勝美,犯尋釁滋事罪,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1000元。
聽到判決,馬麗當庭嚎啕大哭。
五年半!
她竟然被判了五年半!
而且這還沒算明天開庭審理的誹謗罪,侮辱罪。
焦勝美臉色蒼白如紙,一副失魂落魄的樣子。
她只是複製了一篇小作文發到逗瓣上而已,誰能想到居然會被判三年!
如果能從來,她絕對不會選擇認識魏冬花這狗東西!
原告席上。
姜白臉色平靜,目光毫無波動。
昔日因,今日果。
成年人就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承擔責任。
他並不覺得她們可憐,只覺得她們罪有應得。
姜白也明白了羅飛說的平手是什麼意思。
馬麗被認定為尋釁滋事罪的主犯,而魏冬花則被認定為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的主犯。
張偉和陳夢喆各自爭取了一條罪名。
互有勝負,算是平手。
但若是深究的話,其實還是陳夢喆稍遜一籌。
觀眾席上,鄭軍長嘆一聲,起身離去。
姜白也走出審判庭,心情大好。
【噔噔!事件“遛狗不牽繩”已完成,綜合評價:★★★★★】
【獎勵已發放,是否查收獎勵?】
【是/否】
竟然是五星評價!
看來多半是魏冬花的騷操作起到了加分作用。
這次事件的獎勵,應該不會差。
哎嘿嘿₍₍٩(ᐛ۶₎₎♪
姜白搓了搓手,迫不及待的選擇了“是”。
然後……
“霧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