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同樣態度誠懇,積極認罪,並對姜白表達歉意。
被害人和被告人,全都做完了最後的陳述。
“咚!”
法官敲響法槌,宣佈休庭一小時。
重新開庭後,便會公佈最終的審判結果。
最後陳述,就是三位被告人最後的努力,接下來,便只能靜靜的等待判決。
這段時間,無疑是最煎熬的。
“張律師,厲害啊。”
陳夢喆跟張偉並排向外走去,壓低聲音道。
張偉微微一笑:“陳律師過獎了,我不如你。”
“呵呵。”
陳夢喆意味深長的笑了笑,看了張偉一眼,道:“張律師,希望明天你還能有如此優秀的表現。”
“嗯?”
張偉頓時產生了一種很怪異的感覺。
好像陳夢喆的笑容裡,有幾分……幸災樂禍?
看錯了嗎?
但是當張偉想追問的時候,陳夢喆卻笑著大步離開了。
一小時時間,一晃而過。
很快,重新開庭。
“咚!”
法槌聲響起,全體起立。
魏冬花,馬麗,焦勝美三人,皆緊張不已的看著法官。
她們知道,接下來就是宣佈自己判決的時候了。
法官開始宣讀判決結果:“龍城市濱江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對於被告人故意毀壞財物,以及尋釁滋事,侵犯公民個人資訊一案,已經審理完畢。”
“現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二百五十三條,第二十七條之規定,做出如下判決:
“1號被告人魏冬花犯故意毀壞財物罪,尋釁滋事罪,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
“其在尋釁滋事罪當中被認定為從犯,應當從輕處罰。”
“數罪併罰,判處1號被告人魏冬花有期徒刑十年兩個月,並處罰金15000元,全額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200萬元。”
十年兩個月!
魏冬花身體一晃,重重的跌坐在凳子上。
大口大口的喘著粗氣,被濃烈的窒息感包圍。
法官繼續宣讀判決書。
2號被告人馬麗,犯尋釁滋事罪,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其中在第一項罪名中被認定為主犯,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