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行為是很惡劣的,已經達到尋釁滋事罪的從重程度。”
“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話,訴訟請求多半會在五年以上。”
“至於你說你不知道……”
張偉緩緩搖頭:“抱歉,刑法上從來沒有不知者不罪這個道理,觸犯了刑法,就得承擔後果。”
“我再重申一遍,你們的情況,做無罪辯護幾乎沒有勝算,如果你們找我代理這個案子,我會進行罪輕辯護,儘量幫你們減刑。”
“就是這樣。”
張偉說得很乾脆,很直接。
甚至對當事人來說可能有點殘酷。
但這就是事實。
如果張偉還是當初那個小透明律師,或許他會為了儘可能的接下這個案子,而換一種比較委婉的說法。
這樣做的話,雖然雙方來回扯皮的時間會更長,但對方心理上更容易接受,找張偉代理案子的可能性也會更大。
但現在不同了。
張偉要名氣有名氣,要威望有威望。
他不需要靠著“討好”客戶來得到案子。
所以從效率角度考慮,就得更加簡單直接一點。
刑就是刑,不刑就是不刑。
不會跟你彎彎繞。
說完這番話,張偉往椅子後面一靠,端起杯子淡定的喝了口茶,目光平靜的看著對面兩人。
之前那個案子他拒絕,是因為當時的周洪濤是原告,是主動去碰瓷訛錢。
而這次不同,這次他們是被告。
張偉接這個案子完全不會有心理壓力,也不會影響他和姜白的交情。
畢竟……
說起來倆人的交情那還是從審判庭上建立起來的,張偉第一次跟姜白打交道,雙方就是對立方。
但張偉卻不知道,在姜白的心裡,他不是對手,是……隊友。
只能說這是無數個悲傷的故事。
聽了張偉的話,周洪濤兄妹倆一時之間還是難以接受。
但糾結了片刻後,不接受也只能接受了。
周洪濤無奈的嘆了口氣,肩膀一塌,臉色難看的說道:“張律師,就按你說的吧,這個案子請你務必幫忙,幫我們爭取減刑。”
“刑了,既然兩位信任我,那我們先把合同籤一下,接下來的事情,交給我。”
張偉微微一笑,拿出合同分別遞給兩人。
周洪濤兩人翻看了兩眼,唰唰唰簽上名字。
接著,張偉就開始行動起來了。
首先當然是跑一趟派出所,拿到了跟他當事人有關的一些材料,這些能讓他更清楚準確的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尤其是證人證言,現場監控影片等等。
光聽那倆人空口白牙胡咧咧,張偉心裡可沒底。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
萬一裡面再埋幾顆雷,可就危險了。
周洪濤周雨楠這倆人,都能利用自己老爹的死來訛錢,如此無道德無底線的人,他們幹出什麼事情張偉都不會覺得意外。
必須得留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