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雨桐立刻起身道:「尊敬的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本人深知自己的行為觸犯了法律,現在極為後悔……」
陳雨桐倒是聽話,完全按照劉佳的吩咐在陳述。
誹謗罪板上釘釘,無罪是不可能無罪的,沒有半點可能。
所以她要做的就是積極主動認罪認罰,並且誠懇的賠禮道歉,爭取減刑。
重點就是「態度」!
一定要讓法官和陪審員看到她的態度
。
這對減刑是有幫助的。
從陳雨桐的陳述,也不難猜出被告方的辯護策略。
本次庭審,主要就圍繞在減刑方面。
聽完了陳雨桐的陳述之後,陳忠漢宣佈開始法庭辯論。
劉佳率先展開辯護:
「卡斯羅犬「伯爵」在我方當事人身邊朝夕相伴五年,我方當事人和愛犬的感情非常深厚,在她的心目中,伯爵早已經不是簡單的寵物,而是朋友,更是親人!」
「看到自己的親人慘死,我方當事人內心的悲傷和憤怒可想而知,在這種激動的情緒之下,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為也是可以理解的。」
「而且我有理由相信,我方當事人絕對不是故意編造和散播謠言,她在貼吧發帖的初衷更主要的是表達對愛犬的懷念。」
劉佳深吸一口氣,繼續說道:「愛狗吧本來就是一群愛狗人士的聚集地,我方當事人在這個吧裡發帖緬懷死去的愛犬,我覺得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當然,我方當事人用詞用句不嚴謹,給被害人帶來一些困擾和損失,我們並不否認,也願意竭盡所能對被害人進行一些補償,只是想懇請合議庭對我方當事人從輕判處。」
打感情牌,是劉佳慣用的辯護方式。
雖然法官在審理案件的時候,需要保證客觀公正,需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去做出儘可能公平的判決。
但法官也是人,不是機器更不是神!
要想完全拋開個人情感的影響是不可能的。
而劉佳主打的,就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一個案子,按照法律規定判處被告五到七年都是合理的,那麼具體是判五年,判六年還是判七年,這在一定程度上取決於法官和陪審員的意見。
劉佳一開口就把陳雨桐塑造為痛失愛犬,悲傷過度的一個形象。
並且她還強調了一點,伯爵對於陳雨桐,不是普通的寵物,而是朋友和親人。
死了一個寵物和死了一個親人,這完全是兩種性質。
「法官閣下,辯護人申請提交證據。」
光口述自然是不夠的,劉佳還準備了證據。
在得到法官許可之後,她的證據被展示了出來。
是陳雨桐和伯爵日常的一些照片和影片,還有陳雨桐發的朋友圈和帖子。
「從這些證據可以看出,我方當事人和伯爵的感情真的很好,整整五年時間的陪伴,讓他們成為彼此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幾年前,我方當事人先後經歷了丟失工作和失戀兩個沉重的打擊,進入人生的低估,是伯爵陪著她走出來的。」
「我說這些並不是想為我方當事人脫罪,只是希望各位能稍微理解一下她的行為。」
「畢竟,人非草木啊。」
與此同時,陳雨桐也非常配合的抹起了眼淚,很是傷心的樣子。
劉佳說完之後,羅大狀立刻起身開口:
「我反對辯方律師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