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九點五十幾分。
龍城,濱江區刑事審判一庭。
原被告雙方都已經提前到達。
「姜先生,現在撤訴還來得及,只要你撤訴,我們就撤訴,並且之前承諾你的條件依舊算數。」
劉佳還是想努力爭取一下。
畢竟撤訴是百分之百贏,但如果開庭,很大機率是兩敗俱傷。
而且如果真的能說服姜白撤訴的話,不僅對當事人是最好的結果,而且對劉佳本人,也有很大的好處。
畢竟很多人只關心結果,並不在乎過程。
這事兒傳來傳去,最後的版本很大可能會變成「劉佳打贏了羅大狀」。
聽聽,打贏了羅大狀啊,說出去多有面兒。
有這份戰績傍身,以後還會缺客戶?
其實劉佳對撤訴的渴望,一點都不比陳雨桐弱。
但是很可惜,姜白註定會是那個讓她心碎的男人。
「劉律師,馬上就要開庭了,你還是帶著你的當事人,回被告席位上坐好吧。」姜白淡淡的說道。
「姓姜的!」
「***是不是神經病啊!」
陳雨桐當場就吼了出來:「我跟你什麼仇什麼怨,你為什麼寧可自己攤上官司也要堅持起訴我?」
「我不就是發了個貼子嗎?你至於這麼小氣?」
「讓我坐牢你有什麼好處!!!」
姜白譏諷一笑,盯著她一字一頓的說道:「不看著你坐牢,我心難安啊。」
「你……神經病!」
陳雨桐愣了半晌,咬牙怒罵。
她都快氣死了。
怎麼就碰到這麼一個奇葩呢?
大家相安無事不好嗎,非要搞得兩敗俱傷!
「既然如此,那我們法庭上見分曉!」
劉佳撂下一句狠話,帶著陳雨桐回去了。
因為這會兒書記員已經進來,準備宣讀法庭紀律。
緊接著法官和審判員也進入審判庭。
在一番固定流程之後,羅大狀起身宣讀起訴狀。
「本月X日,我方當事人在濱康路鳳興街交叉口附近散步時……」
「我方當事人出於緊急避險之原則,為求自保,將狗打死。」
「接警的長街街道派出所民警在採訪現場群眾後,也給出結論,我方當事人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但被告人卻懷恨在心,於當日晚上8點半左右,在「愛狗吧」內發帖吐槽,刻意避重就輕,扭曲事實,引導輿論對我方當事人進行攻擊和辱罵。」
「短短几天時間,該貼瀏覽量超過二十萬,影響範圍極大,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使我方當事人遭受極為嚴重的網路暴力!」
「我方懇請合議庭判處被告人誹謗罪名成立,對其從重處罰!」
「此外,我方要求被告人公開道歉,澄清事實,消除影響,賠償我方當事人名譽損失、精神損失等費用共計一萬五千元。」
法官陳忠漢緩緩點頭,隨後看向被告席位,問道:「被告人,對此你有什麼想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