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請做最後陳述。」
聽到法官的話,常俊毅茫然的眨了眨眼,又狠狠嚥了下口水,這才艱難開口:「我,我錯了……」
「我真的,知道錯了……我從來沒有想害死人,就想賺點零花錢……」
「嗚嗚嗚……」
「求求你們了,我不想坐牢,我還年輕,我才十九歲啊,我不想坐牢……」
常俊毅哭得上氣不接下氣,都有點語無倫次了。
即便他不懂法也看得出來,這場庭審對自己極為不利。
極有可能面臨長達十五年的牢獄生涯!
這把他嚇得當場情緒崩潰。
但沒有人同情。
有人冷眼旁觀,有人面無表情,有人暗道一聲活該!
這會兒在那兒痛哭流涕悔不當初,早特麼幹啥去了?
哭,有用嗎?
懺悔,有用嗎?
人死不能復生!
一條生命逝去了,殺人兇手總得付出點代價。
候審大廳。
一種名為「絕望」的氣氛在持續蔓延、發酵。
常俊毅庭審失利,對於所有被告來說都是一個非常不好的訊息。
公訴人力證因果關係存在,並且這個因果關係並不是直接指向「常俊毅」這個人,而是指向「網課B破」這個行為!
陳亞萍的死與網課B破行為之間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係,而所有被告又全部直接或間接參與了網課B破。
也就是說,所有被告都與陳亞萍的死有關,他們都得承擔法律責任。
只不過具體承擔多少,要根據各人情況不同進行具體分析。
大勢已去。
這場官司的大致走向基本已經確定了。
剩下這些人想翻盤,幾乎是不可能的!
審判庭內。
常俊毅還沒有陳述完,便趴在被告席的桌子上嚎啕大哭,身體一直在顫抖。
法官面無表情,目光冰冷,直接敲響法槌:「針對本桉被告人常俊毅的法庭調查到此結束。」
「法警將其暫且押下,待所有被告法庭調查結束之後,集中宣判。」
「現在,傳下一個被告上庭!」
立刻便有兩個法警上前,把常俊毅帶了下去。
他已經雙腿發軟,走不動道了。
幾乎是被架著帶離審判庭的。
緊接著,第二個被告在法警的押解下走上被告席位。
是個年輕女子,模樣也不錯,但此刻卻臉色慘白,面無血色,整個人都顯得非常絕望和頹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