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
侵佔罪依舊需要付安琪提起自訴。
非法侵入住宅罪、拒執罪和妨害公務罪由警方偵查終結後,移交檢察院提起公訴。
然後合併審理。
現在,付安琪就是要去法院,針對侵佔房產的案子提起刑事自訴!
……
訊問室內。
“高東林,有沒有想清楚該用什麼樣的態度來面對訊問?”高超大喇喇的往椅子上一坐,淡淡的說道。
高東林滿臉的不在乎,撇著大嘴說道:“我說的很清楚,我!沒犯法!”
“那是我家,他們憑什麼溜門撬鎖的闖進來?”
“我只是放狗咬人已經算他們走運了,這要是在對岸漂亮國,老子開槍打死他們都沒毛病!”
“要我說,咱們國家就不應該禁槍,如果人人手裡都有槍,相互制約之下,這個社會就不會再有惡霸流氓H社會了,到時候和諧和平和睦,多好?”
見高東林不但執迷不悟,反而還滿嘴跑火車,高超徹底失去耐心,甩手便將方才立案的一些材料丟到他面前。
“你好好看看這是什麼!”
“剛才房子的主人來報警,控告你非法侵入住宅,拒不執行判決、裁定,並且侵佔他人房產!”
“再加上妨害公務,襲警……”
高超一拍桌子,盯著高東林喝道:
“高東林,你知道這幾個罪名判下來,你要坐多少年牢嗎?”
“很大機率會超過十五年!”
十五年!
高東林瞳孔驟然一縮,腦門上瞬間冒出冷汗。
顫聲道:“高,高警官,你跟我開玩笑呢吧?”
“開玩笑?你要不要看看這是什麼地方?你覺得我會跟你開玩笑?”高超冷笑。
他還真沒嚇唬高東林。
在這個案子當中,高東林涉嫌四個罪名,分別是:妨害公務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拒執罪,以及侵佔罪。
而且這四個罪名無法相互吸收,不適用擇一重罪量刑,而適用數罪併罰!
其中,妨害公務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都是三年以下。
拒執罪情節嚴重的三年以下,情節特別嚴重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在本案中,高東林夫婦藐視法律,辱罵執法人員,甚至放狗咬人,造成執行員輕傷,法警輕微傷……
情節絕對算得上“特別嚴重”。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沒得跑,甚至可能獲得頂格判處的殊榮,那就是七年!
至於侵佔罪,量刑跟數額掛鉤。
數額較大是兩年以下,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那就是兩年以上五年以下。
以這套房產的價值,只要罪名成立,很可能也會達到五年的封頂刑期。
四罪並罰,刑期疊加!
差不多在十六年到十八年。
“高東林,我勸你好好跟我配合。”
高超有節奏的敲著桌子,目光直視著對面的高東林,說道:“你今年四十二了吧,真要進去蹲十幾年,等你出來的時候都到退休年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