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襲擊人民警察的;
(七)危害公共安全、社會秩序和公民人身安全的其他行為,需要當場制止的;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方才高靜雅倆人的行為,就屬於這條規定裡面的第五種和第六種情形。
暴力抗法+襲擊警察。
上警械沒毛病。
這一切都符合章程法規。
當然了,他們的行為倒也不算特別惡劣,沒有明顯的威脅性,畢竟只是普通老百姓,又沒有拿武器。
即便不使用警械,也可以輕鬆將其制服。
這個時候,用不用警械,用什麼警械,那就看執法警官自己的選擇了。
但不管怎麼樣,警械的效果那絕對是槓槓滴。
在辣椒水的作用下,周錚等人輕易便制服了楊俊平夫妻倆,至於楊冉和她的同事,迫於辣椒水的威懾,也不敢貿然上前。
隨後,周錚等人帶楊俊平夫妻倆去清洗眼睛。
一般來說,在控制場面之後,警察會帶目標去清洗眼睛,這也是文明執法的一種體現。
畢竟辣椒水的滋味兒可不好受。
即便是清洗過,但眼睛以及周圍部位那種火辣辣的,宛如灼燒般的感覺,短時間內是消不下去的。
折騰了半天,夫妻倆紅著眼睛,哼哼唧唧的被帶下樓,坐著警車呼嘯而去。
楊冉整個人都傻了。
父母在同事們面前被警察抓走。
這……
同事們會怎麼想?
以後還怎麼在單位待下去??
更關鍵的是,怎麼才能救爸媽???
這訊息第一時間就在逸宸雲著業主群裡傳開了。
還有人拍攝了影片。
群裡頓時炸開了鍋。
不少人紛紛表示警察同志幹得漂亮!
是金子到哪兒都發光,是狗屎到哪兒都特麼散發臭味。
就好比楊俊平高靜雅這對極品夫妻,攏共住進逸宸雲著還不滿一個月,但他們的大名和“光榮事蹟”,就已經傳開了。
大半逸宸雲著的業主都知道他們忘恩負義,狼心狗肺!
現在看到他們被警察帶走,雖然不知道具體因為啥,但這並不影響大家覺得心裡舒坦。
該!
這特麼就活該!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