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坐牢只需要兩年,還能透過勞動賺取一定的報酬,又不用付房租水電,說不定表現良好,一年半就出來了。”
“可緩刑得三年……”
“張律師,我寧願去坐兩年牢。”
對方似乎並不是腦子一熱,而是經過了深思熟慮後才產生了這樣的念頭。
但張偉依舊不建議他這樣做。
其實想撤銷緩刑去坐牢,有很多辦法,這種上訴後罵法官明顯是最蠢的。
雖然刑事訴訟法規定了,第二審法院對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桉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也就是常說的“上訴不加刑原則”。
但是,萬一這個尺度沒有把握好,不小心整出個“擾亂法庭秩序罪”,很可能給自己多加一兩年刑期。
那可就得不償失了。
想撤銷緩刑完全可以故意違法啊,比如闖紅燈這種,只要三次以上就可以如願以償的進監獄了。
這才是最穩妥的辦法。
但這些話,張偉作為律師肯定是不能隨便說的。
他只能勸說當事人不要去做什麼辱罵法官這種蠢事兒。
……
刑事審判二廳內。
人群中的趙蓉蓉聽到了自己的判決,臉色頓時變得煞白煞白的,好像死了爹媽和弟弟一樣難看。
這一批次的被告裡,就只有她一個獲得封頂刑期的。
除了她之外,刑期最長的也才兩年零三個月。
關鍵是趙蓉蓉這個名字,引起了審判庭內其他被告的注意。
“趙蓉蓉?欸,這個名字怎麼感覺有點熟悉呢?”
“她不就是最開始寫小作文的那個‘蓉蓉公主駕到’嗎!?她居然跟我們在同一個審判庭。”
“誰是趙蓉蓉!站出來!都特麼因為你,我們才會獲刑的,你站出來!”
“趙蓉蓉,滾出來!”
“……”
不少人東張西望的在人群中尋找趙蓉蓉。
他們當初在網上幫著趙蓉蓉罵姜晨,不一定是出於同情,但這個時候尋找趙蓉蓉,那一定是因為恨!
趙蓉蓉毫不懷疑,如果自己這個時候站出來,怕是要被一人一口唾沫淹死了。
她目光閃爍了兩下,低著頭沒有說話。
很快,這批次被告的判決書宣讀完畢。
所有人在法警的指揮下排隊退出審判庭,給下一批次被告騰位子。
不過這些宣讀完判決書的被告也不能直接離開。
被判了實刑的,需要根據刑期多少,分別送往看守所或者監獄。
被判了緩刑的,會走程式跟他們所在地的派出所進行交接。
絕大多數被告戶籍地和常住地並不在太安,甚至不在西山省內,具體的交接工作也需要時間。
法院專門設立了十幾個收容室,被告們暫時會待在這裡,等流程。
趙蓉蓉這批人進入的是13號收容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