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著犧牲自己的利益建造的地面停車位,居然還是地產公司所有?
那他們圖啥啊?
眾人雖然不太懂這裡面的法律法規,但這事兒他們怎麼想都覺得不對勁啊。
難道是被物業公司給坑了?
於是不少人都向著楚媚煙投去了憤怒的目光。
當初就是她提議修建地面停車位的。
這時,姜白走上前問道:“劉經理,我想請問一下,你們憑什麼讓業主購買停車位,否則就不讓大家停車呢?”
看到姜白出場,楚媚煙眼眸頓時一亮。
但依舊沒有說話,只是俏生生的站在旁邊,宛如一個吉祥物。
那位焦經理則是瞥了姜白一眼,見他如此年輕,也沒有放在眼裡。
劉傑則面帶笑容的說道:“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依法取得車位車庫的權屬登記後,可以向業主出售車位車庫。”
“沒錯,一切以法律為準繩嘛,我們這可都是有法可依的啊。”焦經理攤了攤手。
姜白點點頭,說道:“好,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是規定,但問題是,你們是否已經取得了車位車庫的權屬登記呢?”
“這……”
劉傑微微皺眉,扭頭看向焦經理。
這事兒他還真不知道。
焦經理內心暗罵一聲,說道:“權屬登記正在申請當中,相信很快就會取得,還有一點我要說的是,在這個小區前期開發的時候,我們公司是交了土地出讓金的,這塊地都是我們的。”
“你們既然沒有取得車位車庫的權屬登記,那就無權出售。”
姜白笑著搖了搖頭,說道:“至於你說的土地出讓金,確實,你們公司是建設使用權人,可隨著房屋的出售,土地使用權已經隨之轉移。”
“也就是說,小區土地共有部分的使用權,是歸全體業主所有。”
“因此,你們申請權屬登記,也是不可能透過的,自然無法出售停車位。”
聽到這話,周圍業主們紛紛叫好。
“不是,你到底是什麼人啊,這有你什麼事兒啊!?”焦經理皺眉瞪著姜白。
姜白說道:“我是小區業主,這事兒跟我息息相關,怎麼,焦經理不允許我說話嗎?”
焦經理雙眼微眯,掃了一眼,說道:“反正這事兒是公司規定,買了車位就能停車,不買別想停!”
“你們要是不服,可以走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走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聽到這話,不少人都怒了。
單看這句話,貌似沒有任何問題。
法制社會嘛,有任何問題都可以透過法律途徑來解決,自身權益受到損害了,也完全可以透過法律途徑來維權。
但這話從某些人嘴裡說出口,那可就變了味兒了。
變成了他們仗勢欺人,以大壓小的一個說辭。
比如,建築公司拖欠農民工工資,完了跟你拽一句,請透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
他們難道是真的勸你走法律途徑嗎?
不!
他們說這話的言外之意就是告訴你,這事兒不可能,愛上哪兒上哪兒去!
這種行為本質上,是一種霸凌。
並不是所有人都像姜白這麼較真,一言不合就起訴,看你不爽就法院見。
對於普羅大眾來說,打官司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