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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和親 (第1/2頁)

讓我們把時間回到皇佑三年八月初一。

遼興宗耶律宗真派太子耶律洪基,攜帶珠寶玉器以及黃金萬兩,前往宋朝求娶福康公主趙徽柔。

一時間,天下震驚。最主要的是遼國使者一到汴京,就大肆宣揚此次所帶的厚禮,並且向趙禎遞交國書,書中言:若大宋同意此次和親,遼國不但厚禮奉上,而且免除宋國三年納賜。

宋朝自檀淵之盟與遼以兄弟盟約後,宋為兄,遼為弟,所以宋朝每年都歲賜遼國銀10萬兩、絹20萬匹。

但慶曆二年,繼三川口之戰、好水川之戰後,宋朝與西夏的第三次戰爭,定川寨之戰又遭慘敗。所以遼興宗乘機在宋邊境駐紮軍隊,並向宋朝索要關南土地。

宋朝當然不答應,所以派了富弼和遼國談判。

遼使期間提到“宋遼聯姻”,希望透過聯姻延續兩國友好狀態。聯姻,不費一兵一卒,朝中大臣自然同意。

一開始只定宗室女與遼和親,但遼使覺得不妥,認為遼國皇子理應配宋仁宗親女,況且公主年幼聰明,雖只有4歲,但遼國皇子也年少,願意等公主十餘年。

自古以來,中原王朝與外族和親,除非是國破家亡的時候才會讓皇帝的親生女兒下嫁,否則都是選宗室之女或者宮女封為公主前往和親,比如昭君出塞,文成公主入藏等等。

彼時,趙徽柔是仁宗唯一的女兒,仁宗自然不捨,好在富弼為人正直,知道和親不但於大局無益,還會滋長遼國輕視宋朝之心。

他便對遼國使臣劉六符說道:“本朝長公主出嫁,所送聘禮不超過十萬緡,哪裡有像歲幣那樣無窮的利益呢?”

所以最終和親之事不了了之。

但宋朝為此每年給遼國的錢財變成了銀20萬兩,絹30萬匹,進一步加重了百姓的負擔。以前叫歲賜,現在改成了納,即歲幣是宋國納給遼國的,仁宗為了早點結束西夏糜爛的戰局,便同意了。

以文彥博為首的官員認為,此次遼國誠意實足,不但太子親自前來求親,而且還準備了厚禮,並免除三年歲賜。且陛下又相繼有了兩女,並且有了嫡女,所以一直認為嫁一個給遼國也無妨,更何況嫁的還是遼國太子。

福康公主不僅貌美,而且極其聰慧,若嫁到遼國後,勢必得寵,待太子耶律洪基登基後,到時候定能在耶律洪基耳旁吹枕邊風,對大宋自是百利而無一害。

以韓琦為首的官員則認為,大宋立國近百年來,什麼樣的危機沒遇到過,但未曾有過和親之事,即便是重熙增幣,大宋也是寧願選擇多給錢,也不願公主和親。和親辱國,萬不可開此風。

中國曆代王朝中,沒有接受和親的朝代只有三個。即東漢,宋朝,明朝。

據史書記載,漢光武帝建武二十二年,匈奴單于遣使東漢要求和親,未獲准許。

建武二十四年後,匈奴分裂為南北兩部,南匈奴附漢,北匈奴則繼續盤踞漠北,與東漢對抗,同時又不斷遣使請求和親。

到了漢明帝,漢章帝時期,北匈奴仍繼續多次請求和親,但最終東漢寧願與其開戰,也沒同意和親。

明朝,土木堡之變後,明英宗被俘,為了迎回英宗,南京翰林院侍講學士周敘上書稱:“蓋殿下於聖上,親則兄弟,誼則君臣,君父之仇,不共戴天,宜與君臣如越王之臥薪嚐膽以報吳仇……若能即返聖駕,則結好和親,世世利賴。”周敘認為,明朝與瓦剌雖有不共戴天之仇,但為了迎回英宗,可以採取和親的權宜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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