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春請示了孫承宗,由他親自出面,對軍隊進行了整頓。
一是推行“十殺令”。
“遇敵不前者,殺!
臨陣脫逃者,殺!
見死不救者,殺!
貪生怕死者,殺!
投敵叛變者,殺!
延誤戰機者,殺!
違抗軍令者,殺!
洩露軍機者,殺!
謊報軍情者,殺!
動搖軍心者,殺!”
張春疾聲厲色宣佈軍紀,下面的軍官們都板著臉,心忖又不是沒見過這樣的場合,說歸說,做歸做,就算敗陣了,文官頂多找幾個軍官出來頂缸,其他跟著跑的,沒事!
趙率教輕咳一聲道:“這回不同以前,大家聽下去!”
大家這才態度端正一點,擱在以前,張春是文官,如果他作主帥,別人根本不信服,這就是宋明兩朝以文官制武將的麻煩所在,有誰會辛苦打拼出來的地位,結果給一個不知兵的文官居其上更惱火的事情!
憑什麼來指揮我們?不就是讀了幾本破書嗎?
好在趙率教在,以他的資歷和地位,這才鎮住那些武將。
“……軍隊必須獎罰分明,如違十殺令,定斬不饒!
將士們為國盡忠,艱苦作戰,因此,本官經督師大人同意,作出獎勵如下!”
“殺死韃子一人者,獎銀二兩!殺死軍官者,獎銀五兩!
如果陣亡,燒埋銀子五兩,撫卹十兩,軍官則為十五兩!”
張春滔滔不絕,說清楚了獎罰條例,類似的檔案精神多了,朝廷說著獎勵,到後來有個P!
不過孫承宗說道:“軍費緊張,這筆支出不容易出!”
他說得坦率,倒讓軍官們認真聆聽。
“只要打勝,什麼都有,本督拼了這把老臉,也要把大家辛苦得來的銀子給拿來,大家儘可放心!”孫承宗斬釘截鐵地道:“就算去搶,本督也會給大家搶來!”
孫承宗這樣說,他是帝師,如果他也不要臉不兌現獎勵的話,那就不怪大家以後該怎麼著就是怎麼著,今天姑且信之。
……
鼓勵起士氣,張春宣佈把獎懲條例公佈全軍,然後趙率教點將,頭一個就是臺灣衛軍。以該部為先鋒,頭一個衝鋒陷陣!
好鐵就用在刀刃上,臺灣衛火槍兵看上去牛B哄哄的,趙率教期待臺灣衛火槍兵給大軍作個表率,顏田概然領命!
有了好先鋒,張春提出對付後金騎兵的方法,他好兵事,鑽研兵史,提出復古,提倡使用戚繼光的戰車,即偏廂車也,又稱大輪車,有四個輪子,一邊裝有很高很厚的擋板,用來阻止騎兵衝突和防禦敵人的弓箭射擊,若干輛的偏廂車,組裝在一起,能夠構成一道相對堅固的屏障。
偏廂車可以用畜力拉動,人力亦可,還可以運送大量物資,帶上拒馬,應能對付後金騎兵。
因此又派給了顏田二千民夫,張春問顏田什麼時候可以出動,顏田豪邁地道:“我部隨時可以出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