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光流淌,轉瞬消逝,
伴隨著《星戰》的潛力全面爆發,與它相後上映的《the&nan…》開始冒頭,李文星的米國假期也終於進入尾聲。
關於兩部電影的後續宣傳,那已經不需要李文星去理會,他只需要把相關套路傳授給卡拉,卡拉完全能處理好。
《星戰》這邊不用多說,這部電影對公眾而言還是屬於福克斯的,當初簽過保密協議,巨星影業只是聯合投資人,
當初巨星影業願意接盤《星戰》,為降低風險,福克斯也有意脫手部分權益,兩家一拍即合,這才達成這筆交易,
不過福克斯到底是上市公司,無辜把自己手中的專案轉讓出去總是不好聽,萬一被有心人利用,又是一波震盪,
因此福克斯就要求巨星影業保密交易條款,以及補充的對賭協議,做為交換,福克斯放棄《星戰》部分周邊權益。
那關於《星戰》後續的操作,就不需要巨星這邊再負責,巨星也樂得清閒,低調賺錢才是王道,太囂張早晚要涼。
&nan…》的操作,這個也簡單,隨便抄幾個套路給卡拉就是:
像是專門僱傭一些為宗教人士跑去電影院門口掛條幅抗議,故意製造衝突矛盾,引發加州所有的媒體記者關注;
另外再大量買進知名報紙的頭條位,刊登一些負面評價,反正就是大罵《the&nan…》,能罵多慘就罵多慘;
再找一些當地的知名人士,冒充記者去採訪他們,回來後斷章取義,撰寫幾篇正面褒獎,由巨星影業官方公佈。
正所謂,是人就有好奇心,這樣搞出大新聞來,人們絕對會產生好奇心的,是什麼電影,讓喜歡的人奉為經典,讓不喜歡的人罵個半死?一定要去看看。
這樣一來,巨星推廣這部電影的目的就達到了,只要後續保持話題熱度就好,可以說是既省錢又實惠,雞賊的很。
那電影部分不需要李文星再操心,就該關注唱片部分和俱樂部的事情啦,
嗯,還有年前放出來的兩大衛星,在洛城投資文物博物館和北美時尚品牌,
李文星之所以滯留在米國,也正是為做這幾件事:
唱片部分,前面李文星吩咐莉莉安,讓她挖角卡朋特樂隊,其進展並不順利。
怎麼說呢,卡朋特目前可以說是全米國最火的樂隊,沒有之一,對比一下就明瞭,麥當娜只能算是最有潛力新人,而卡朋特已經是全米超一線以上明星。
名利讓人忘乎所以,不可避免的,卡朋特兄妹也有點飄,根本看不上巨星唱片,哪怕巨星有星娛國際的渠道資源,
這勉強算是李文星第三次被人拒絕了吧?儘管他沒有親自出面,但是他已經給了對方相當高的待遇,依然被拒絕,
好吧,李文星絕對不會強人所難,不願意就算,這個世界上有的是好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