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星最終還是沒能問出陳舒芬的煩心事,倒不是對方不肯說,是時間不湊手,該吃午飯啦。
原本陳舒芬沉默了一會,正準備開口呢,結果就被外面小秘書的敲門聲給打斷。
如此一來,陳舒芬的話又重新咽回去,融洽的談話氣氛也就被浪費掉。
相跟著下到一樓餐廳吃飯,李文星雖然沒能得到答案,還是覺得自己猜的**不離十。
很難搞啊,本來兩人鬧矛盾,是他們的私事,可如果源頭來自於陳舒芬跳槽巨星唱片,萬一……
萬一陳舒芬在這件事情上妥協,重新回無線肯定不現實,都是要臉得人,好馬不吃回頭草。
如果是陳柳全非要逼著陳舒芬離職?你妹啊,那前期的準備工作不是都白費了嗎?
挖無線臺的牆角本來就有點那啥,利家肯定不太痛快,雙方以後的關係只會更僵。
再加上婉拒聯姻的事,在利家看來,自己就是叛逆,不懂事。說難聽點,那就是不識抬舉,窩裡橫,扶不起的阿斗。
然而事情已經做了,利家以前是做什麼的?靠鴉片發家,和字頭話事人之一,本身對他們也沒什麼好感。
即使不提這個,人家怎麼發家跟咱也沒關係,那上次故意拿捏咱,這總是事實吧?
前任是前任,既然咱哥們穿了過來,前任的社會關係不一定都要繼承,該釐清的還是要釐清。
綜合起來,稍微開罪利家也沒關係,反正在汪明瑔的事情上,就已經產生了間隙。
私下拉汪明瑔過來,聯合佳士臺開拍《尋秦記》,這已經是在打無線臺的臉。
作為無線臺控股股東,就算利家再大度,最多不做報復,但一定會記在心裡。
無所謂,蝨子多了不咬,註定走不到一路,那就乾脆劃清界限,各憑本事好啦。
但是,如果冒著開罪無線臺的風險,把陳舒芬給挖了過來,結果卻是沒能留住人家,幾個月就散了夥。
哎喲喂,無論陳舒芬因為什麼離職,社會上的人只會笑話咱,什麼玩意兒,草臺班子,過家家……
所以呢,雖然陳舒芬跟男朋友鬧彆扭,這是她的私事,卻也有可能會影響到唱片公司,乃至自己的事業佈局。
要說換了別人,倒是不用擔心。
五年後可領百萬年薪,外加百分之五的期權獎勵。
能拿到這樣待遇的職業經理人,放眼香江,雙手雙腳就數的過來。
關鍵陳舒芬也不是這個‘別人’啊,以這位陳姐的性格,很有可能就會屈服她的男朋友。
如果兩人鬧矛盾的根源,確實就是因為她的跳槽,那麼為了維繫感情,百萬年薪好像也留不住她。
否則她又怎會因為這件事情發愁?還不就是在苦惱的權衡利弊得失?
特麼的,早知道就把陳柳全也挖過來,看看現在鬧的這事。
也不對,要是把兩人一起挖過來,那無線臺非的炸毛不算,挖一人沒事,挖兩人不得把人家給挖塌啊?
還有,一起挖兩人,成本那麼高,職務重合不說,也會造成主次異位的啊。
相對女性先天上的性格劣勢,每個男人都天生帶有侵略性,以及強烈的權利慾,控制慾。
假設把陳柳全也一起挖過來,巨星唱片豈不又成了夫妻店?時日一長,焉知不會完全架空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