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民警見狀也沒有阻攔。
畢竟......
放生的魚界定太模糊了,嚴格來說已經不屬於李衛國了。
齊亮磊等人撈了這些魚雖然很不道德,但並沒有
犯法。
他們並沒有從李衛國的手中直接搶魚。
「等等!」正在此時。
秦牧卻再次攔住了他們,依舊不肯放他們走。
「你還想怎樣?」
齊亮磊沉著臉神情愈發不耐煩。
秦牧接二連三的找他麻煩,連警察都喊出來了,現在居然還不讓他們走。
「這些魚既然可以確定是我們的,那就好辦了。」
秦牧微微一笑。
接著說道:「按照《物權法》,對於遺失物的處理規定,若有人拾得遺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飼養動物,必須無償歸還失主,而不能據為已有。」
「這些魚的所有權依舊屬於我們,你們拾取得之後,必須要予以歸還。」
「不然的話…….就屬於非法侵佔他人財產,構成了侵佔罪!」
當著民警的面。
他再次提出了一個新的罪名。
「你嚇唬誰呢?」
齊亮磊卻不以為意,撇了撇嘴。
可旁邊的民警......
卻露出了幾分古怪的笑容。
很顯然。
秦牧為了讓他們「不走空」,又給他們找到了個活了。
的確。
只要能證明魚的所有權屬於他們,對方若拒不歸還,便構成了侵佔罪!
情節一般的,將判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只不過……
其中一個民警看著秦牧,皺眉說道:「這些魚是你們放生的,嚴格來說,應該屬於遺棄物吧?」
剛才秦牧唸的《物權法》法條,指的是遺失物。
兩者存在很大的差別。
遺棄物指的是原主人自願放棄物體所有權,將其拋棄,屬於無主物。
根據物權法。
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自然資源,境內地下、內水、領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石窟寺以及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等,均歸國家所有。
除了上述之外,所有無主物都按照先佔先得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