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學新給總部打了一個詳細的報告,總部的回覆是“勝敗乃兵家常事,這次事出有因,我軍雖敗猶榮!”。
王學新想的倒不是敗與不敗的問題,他腦海裡揮之不去的是一千五百餘名戰士的犧牲,還有他們的家人和孩子。
雖說戰場上沒有常勝將軍誰也不能保證自己不敗,但具體到每一名戰士就沒法說得這麼輕鬆了。
不過王學新也知道自己不能陷在其中,指揮官忌諱感情用事,否則就有可能出現更大的失誤造成更大的傷亡。
王學新站在第三者的角度客觀的分析了下這場戰鬥,他認為這場戰鬥的關鍵在於“虎式”。
“飛燕”戰機雖然暫時與八路軍的“拉5”持平,但八路軍在防空系統的加持下依舊能佔據上風。
“虎式”就不一樣了,八路軍的所有裝備都對它無可奈何。
火箭筒?
打側面或後部還差不多,正面幾乎不可能擊穿。
但鬼子又怎麼會讓八路軍火箭筒射手在這兩位置發射?
“謝爾曼”坦克?
八路軍裝備的“謝爾曼”是初期型,裝的是穿甲能力不足的75MM短管加農炮。
這還得歸功於鷹醬戰鬥經驗不足……鷹醬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就沒有多少參戰經驗,二戰就更不用說了,因此他們從上到下包括軍械局的科研人員都不確定坦克的定位。
最終,鷹醬一個叫萊斯利.麥克奈爾的陸軍中將給出一個方案,他認為坦克的目的不是與敵人坦克作戰,而是用來掩護步兵突破敵人的防線,比如摧毀敵人工事、火力點、碉堡等等,至於消滅敵人坦克,那應該是炮兵乾的事。
這想法要是放在現代肯定是極其愚蠢的,坦克應該作為一個機動作戰單位能跑多快就跑多快,在戰場上利用機動性靈活作戰。
也就是讓步兵加快速度掩護坦克讓坦克做主角而不是讓坦克降低速度適應步兵成為配角。
如果坦克作為戰場的主要作戰單位,不可避免的就會與敵人坦克相遇,於是首先要考慮的就是與敵人坦克作戰。
然而,經驗不足的鷹醬軍方根據這個陸軍中將的報告,最終捨棄了76MM坦克炮選擇75MM短管加農炮。
兩者雖然只差了一毫米,但穿甲能力卻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
前者可以在500米距離擊穿116MM裝甲……如果是這種炮,就有與“虎式”一戰的能力了。
後者即便在100米的距離上也僅僅只能擊穿60MM厚的裝甲。
因此才出現多倫縣火車站那一幕:敵我之間只有短短几十米的距離,炮手憑感覺都能瞄準,但打出的穿甲彈卻無法擊穿目標。
用火箭戰機打“虎式”?
如果連M30榴彈炮都無法給“虎式”造成太大的損傷,火箭彈也就無可奈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