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燈點開自己的相簿,把她送給她的油畫掛在牆壁上的照片給應姐姐看。
應知意不習慣靠近別人。
可她對任燈的靠近並沒有排斥,反而有些喜歡。
應知意只知道這個中午,她說的話比一年中說的話還要多。
她把自己過去的七年生活,都告訴了任燈。
她一直都生活在平京。
她沒有成為很厲害的藝術家,現在是一名原創漫畫作者。
漫畫書的稿費和身上所有的資産已經足夠她在平京立足,也可以活得很自由。
她兩年前在平京買下了屬於自己的房子,今年十月份買了一輛車。
應知意笑著拉起左手腕上的衣服,露出醜陋割腕疤痕。
任燈唇邊的笑凝住。
話音生生卡在喉嚨裡。
應知意把頭發挽到耳後,“我和任楨的第一次見面,是我決定自殺那天。”
她的父親是一名緝毒警察。
父親去世時,她在上六年級。
應知意沒有母親。
奶奶說她是被父親撿來的棄嬰。
她是跟著奶奶長大的。
初一時,奶奶因病去世。
她輾轉在不同的親戚家借住。
高三暑假,她被借住的親戚兒子侵犯。
是鄰居婆婆救了她,幫她報警,把那個男人送去了監獄。
鄰居婆婆寡居,看她可憐,讓她拿著北青大學的錄取通知書,跟她離開蘇城。
她在婆婆的希望下上了北青大學。
大三時,婆婆去世。
她唯一的支柱離開,已經沒了生的信念。
那天她很平靜的從學校離開,回到了婆婆在城中村租下的房子。
血好似流不盡似的。
渾噩間,她聽到了很多混亂嘈雜的聲音。
她被濃煙大火模糊了眼睛,只記住了那抹火焰藍和抱著她離開火場時的有力臂彎。
她沒死成。
再睜眼時,她躺在醫院整潔幹淨的單人病房裡。
她絲毫沒有感恩救下她的消防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