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後的男人一滯,隨即很快反應過來,他越發用力的將她摟在胸口,下巴抵在她的肩窩上,“老婆,我不會忘記你,永遠不會。”
“我要是死在你前邊呢?”
男人性感的在她耳邊低笑兩聲,“這就要分兩種情況。”
“嗯?!”
“第一種,咱們閨女長大了,能獨立的自己照顧自己了。你要是死了,我安頓好你的葬禮,等客人們都走了,我就陪你聊聊天,因為你怕黑。等到天亮,我就死在你墓碑旁邊。抱著你的墓碑。” “呸!你少咒我了。我一定比你活的久。”嘴上雖然在罵著,但顧靈色心裡卻暖洋洋的不行。
“第二種,咱們閨女還沒辦法獨立。那我就一直照顧閨女,連帶你那一份一起照顧閨女。直到閨女可以自己獨立,然後我還是得抱著你的墓碑自殺。”
“呸呸呸!這麼好的日子,不許說這些不吉利的話。”
“不吉利嗎?”葉承樞無所謂的笑笑,“我心裡就是這麼想的。”
心裡‘咯噔’一聲,顧靈色半天沒開口說話。
原來,他早就想到了這些。而且他也早就想好了。他剛才脫口而出的話,不是哄她玩玩的。他是早就想好了,並且也計劃好了的。
如果,她死在了他的前邊……
“老婆,你心裡還有什麼亂七八糟的想法,一次性都說了吧。我覺得你想到的東西,我應該都能回答你。”
‘咯咯’的笑著,顧靈色完全將身體挪到了身後的人胸口,她反手摸了摸他菱角分明的臉龐,“葉承樞,跟我說說吧。那條路,那些樹。那個錦瑟山莊的故事。”
那些她腦袋裡的亂七八糟的想法,她以後不會再想了。他這麼愛她,她剛才的恐懼真是太沒必要了。
因為太愛他,所以越發的捨不得他。
直覺得啊,人生短短几十年,根本不夠。她還沒有愛夠他,還沒有被他寵夠,還沒有被他抱夠。她越是想要抓緊他,就越是胡思亂想的自己嚇自己的。
這是一種惡性迴圈,雖然她心裡明白,但這還是無解的。
愛上葉承樞這個男人,誰不死誠惶誠恐又患得患失?
哪怕再優秀的女人,對自己再有自信的女人,愛上了葉承樞,都會變得沒有自信起來吧……
身後的男人沉吟了片刻,問道:“你想先聽哪個?”
“那條路,那些樹。”
“就是我為了你而栽種的。沒什麼好說的了吧?”
“那你一定不知道我喜歡梧桐樹的原因吧!”
“老婆,你有什麼是我不知道的?”
“你知道?”
“我當然知道。”
她最喜歡梧桐樹,是因為,她每天能看到梧桐樹的那段日子是她人生裡最無憂無慮的一段日子了。
她是在英國老牌貴族大學唸的書,而從她的宿舍到學校,有很長的一段路,兩邊都栽種滿了梧桐樹。雖然在國外唸書的日子,她還是孤身一個人,沒有朋友,沒有戀人。但她卻活的很輕鬆,很自由。
偶爾,權子墨也還會來看看她。雖然不會待的很久,只有短短的一個下午的時間。但那對顧靈色來說,也已經足夠。若是在國內的話,她連跟權子墨喝喝下午茶的時間都沒有。
在權子墨沒來的時候,她每天都在祈禱權子墨來看她的那一天。而他來了,她會重複祈禱,下一次他來看她的時候。
雖然他一年才偶爾來一兩次,但顧靈色覺得也很滿足了。只要權子墨會來看她,她就知道,這世上還有一個人的心裡,是惦記她的。至少還有一個人,記得她。
這樣,還不夠滿足嗎?
遠離了顧家,遠離了那些紛紛擾擾,遠離了那些流言蜚語,她在一個完全陌生的國度,縱然很孤單,心裡上卻沒有任何的負擔,研究生的那三年,是她人生裡最無憂無慮的三年。
當時的顧靈色,最喜歡的就是一個人漫步在梧桐大道上,慢慢的散步,慢慢的欣賞這美景。將生活節奏放緩,不要那麼著急的向前奔跑。
慢一點,再慢一點。
現在的人啊,跑的都太快了,以至於都忽略身邊最美的景色。跑得太快,身邊的景色再美,也來不及欣賞。等到你想欣賞身邊美景的那一天,美景卻已不在。
有句詩怎麼說的來著?
斯人逝已。
那豈不是太悲涼了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