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3章 (第1/2頁)

有那麼一則新聞引起了周茉的注意。

大概內容就是:某省某地,警察例行檢查酒駕,某人喝了酒還開車載著朋友回家,被交警攔下,不但不配合還棄車逃跑。

交警也是職責所在當然就緊追不捨。

沒想到酒駕這人可能也是慌不擇路竟然跳到河裡去了,又冷又黑,圍觀群眾不敢下河,交警也沒有下河救人只在岸邊等他上來。

沒想到,酒駕這人再也沒浮上來,他有家屬聞訊趕來又哭又罵,後續就是要狀告交警不作為。

酒駕者四十多歲中年男性,家裡兒女估計也是玩轉輿論的好手,把這事發到網上想讓輿論施壓,極大可能就是訛錢。

沒有專人帶節奏,網友沒有一面倒,各抒己見。

周茉翻白眼冷笑,用丁芸芸的賬號轉發點評:‘我支援交警。憑什麼要在大冬天跳下烏漆抹黑的河裡撈一個酒駕的人?酒駕有什麼可跑的?四十多歲的人,不清楚後果嗎?該死!’

當然有那聖母心氾濫的傻叉留言問:【何必這麼刻薄嗎?如果跳到河裡的是你有家人呢?】

丁芸芸轉發出來回覆:【一來我的家人不會幹這種三歲小孩都知道的傻逼事。二來,我到現場也不會對著警察又打又罵。有這功夫,為什麼自己不跳下去救家人呢?憑什麼要求別人救自己的家人?】

有網友說:【可能家人不會游泳呢?】

丁芸芸同樣回覆:【不會游泳,所以就把精力發洩到警察身上?有這功夫不如舉著手機大喊一聲‘誰把人救上來,當場轉賬一萬。’重賞之下必有勇夫。有在現場哭哭鬧鬧的時間,不想辦法就在那裡胡攪蠻纏,是不是等人死了,好訛錢呀?】

又有網友說了:【可是警察,不能光看著不作為呀?怎麼著也想辦法救人吧?就算是酒駕,也罪不至死吧?】

丁芸芸賬號直接轉發開罵【傻逼。睜開你的狗眼看清楚,是他自己跳河的,沒有把他推下去。他死於無知和僥倖,沒有定他的罪。再者說,憑什麼警察在跳河救人?說不定人家也不會游泳呢?就算會游泳,沒有大黑天救人的經驗,憑什麼指指點點?警察也是人。可能也是家裡獨子。萬一有個好歹,酒駕的家屬償命不?替他養老不?】

傻叉網友不幹了:【你怎麼罵人呢?好歹藝人雖然過氣了,也是明星呀,注意素質。】

丁芸芸像吃了火藥似的回懟:【對於你這樣腦子一團漿糊的蠢貨,只要臭罵你一頓是對你最好的回應。豬腦子只會和稀泥的傻叉快滾吧。】

她火力十足的開罵,頓時吸引了不少網友的轉發,有的是支援,有的蠢貨是反對。

鬧的沸沸揚揚,終於網上發貼的酒駕者家屬看到了,趕過來賣慘:【丁芸芸,你要對你說的話負責。敢情死的不是你家人,所以就說風涼話是吧?】

丁芸芸毫不畏懼,反而轉出來並冷嘲熱諷:【當時在河岸邊抓著警察又打又哭又鬧的是你吧?看起來成年人了,腦子還沒長全呀。你家死人了所以呢千方百計訛點錢是吧?我教你一個辦法。你們家與其去跟警察打官司,不如去找跟你爸一塊喝酒的酒友們要錢。還有同車的那兩個朋友。他們才是真正的罪魁禍首。明知開車的喝酒了還坐他的車,不勸告也不幫忙撈人。你們想訛喪葬費,直接找那幫酒肉朋友,一找一個準。】

網友贊成:【對哦。為什麼明知開車的喝酒了,還敢坐車,也不勸?看到交警查酒駕逃跑,那兩個搭車的朋友在幹什麼?也在看熱鬧嗎?】

【查酒駕是職責所在。不配合就算了還逃跑?怎麼想的?警察當然要追呀。誰知道會不會是在案逃犯或者網上通輯犯呢?自己跳到河裡淹死了,家屬還好意思鬧?明顯就是訛錢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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