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阿霞在這方面絕對是行家,而且還充分的領會了他的需要。
不過是需要人造成惡劣的影響,毀了對方的商業名譽罷了。
這種事兒根本不需要犯什麼重罪,其實花不了多少錢的。
比如對於每處郭家的酒店,都安排兩三個人扮作客人去酒店大堂尋釁互毆。
一打起來後,在互相辱罵,甚至潑糞潑尿,怎麼噁心就怎麼來。
可想而知,現場會造成多大的混亂,親身經歷這一幕的客人又會作何反應,對於一向以高階自居的郭氏家族的酒店又會造成多麼嚴重的打擊和破壞。
都別說幾個不同城市的酒店同時發生這樣的事了,哪怕就一處,就足夠讓郭家的酒店出名了,甚至讓他們成為整個東南亞高階酒店的笑柄。
而且港城的矮騾子貪錢又不值錢的,這些人除了大陸不敢去以外,其他地方都沒問題。
這種事又不會坐牢,又不是去和敵對幫會開戰,頂多算是尋釁滋事,違反公序良俗而已。
哪怕被抓,追究法律責任,也不過被關個十幾天,罰一點款就出來了。
那麼除了食宿、機票、律師費這些必要的開支之外,再給每人二三十萬港幣,再用不了什麼錢。
當然,這只是辦事的成本,他們要給社團大佬的錢,當然要多一些了。
不過,最多花個一千萬港幣就足夠了,能賺至少一倍,已經足夠那些社團大佬們滿意的了。
但即使如此,兌換成日元,也就一億五千萬日元而已。
對別人或許是個很不得了的數字,但對於寧衛民來說,這點錢也就灑灑水啦。
說起來,還沒他從保險公司賠付中獲得了利益一半多呢。
所以這個方案可以說是代價極小,破壞性極強,寧衛民毫不猶豫就認可了阿霞的提議。
而剩下的,就看郭家收到這份“大禮”是作何反應,要怎麼應對了。
…………
1987年10月11日的下午兩點,身在京城的郭可豐在酒宴散去,送走客人後,帶著微醺的酒意,獨自回到了自己在香格里拉酒店的豪華套房中休息。
他摘掉了領帶,脫掉西裝,把衣服掛在了衣櫥裡,轉身就坐到落地窗前的搖椅上,且從茶几的盒子裡拿起了一根雪茄煙。
然後身在溫暖的陽光中,悠悠然夾斷了雪茄,點燃之後美美的吞雲吐霧起來。
抽雪茄原本就是他不多的嗜好之一,何況他更喜歡這種事成之後的放鬆感。
雖然這只是片刻的,短暫的,自己給自己的一點小小獎勵,馬上下午還有一個重要的商務會議要參加。
但卻能讓他感覺到一種努力過後獲得收穫的快樂,充滿了成就感。
他這麼說,並不是在炫耀什麼,而是實實在在的感受。
如果是足夠了解他的家族的人,那麼僅僅從他的姓名,就能知道他是亞洲糖王郭氏家族的一員。
不過,人們要是因此認為他是含著金鑰匙出生的,就能在三十五歲,成為一家跨國糧油公司話事人的話。
那這種想法對他來說就太不公平了,甚至可以稱之為偏見。
因為他能做到這個位置也沒有那麼容易的。
實際上除了投胎投的好之外,其實他能走到今天這個位置,也離不開他個人勤奮和努力。
要知道,他只是糖王的近親,是糖王的侄子而已,並不是糖王的親兒子。
還遠到不了可以安心躺平,只要老實聽從家族的安排就可以按部就班上位的程度。
而且不得不說,已經在馬來西亞站穩腳跟的郭氏集團是個大家族,光糖王這一代人就有兄弟六個,然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數個子女。
所以可想而知,即便是身為郭氏家族的一員,郭可豐照樣得“卷”。
他從小到大不會感到輕鬆,反而會有莫大的壓力,想過吃喝玩樂的奢侈生活更是想都別想。
父輩那一代創業不易,對他們這些子女的教育和要求都很高,希望他們都能成為真正的精英,不可能拿大把的金錢讓他們當沒用的米蟲,去過紙醉金迷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