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也負責組織活動和媒體聯絡。
所以他只能再找張士慧幫忙,替他再扛一件事。
張士慧倒是也痛快,對寧衛民突然間又他找了這麼個賠錢的買賣。
雖然無比驚訝,說是被嚇了一大跳也不為過。
但如今的他也非昔日可比了,跟著寧衛民賺到手的錢已經花不完了。
這讓他反而對於寧衛民如此信任自己感到很熨帖。
何況他也同樣認為這件事是善舉,覺得就像上次給街道捐廁所那件事一樣,值得去做,應該去做。
唯一讓他有所顧慮的就是寧衛民制訂的規則似乎有漏洞——萬一最後一個月,有人借書不還怎麼辦?
是不是應該再額外多收十二元錢,這才保險?
對他的疑惑,寧衛民是這麼說的,“你不要總擔心這種偶然事件。畢竟會員證是要登記身份證,或戶口本的,大部分人難道不擔心追責嗎?你再想想看,新華書店丟書的情況有沒有?在我看來,反倒是因為年輕人渴望讀書,又沒有錢和方便的渠道,才會造成這種偷書的現象。所以我們要做的,就是讓想看書的人能用最低的成本獲取知識。我相信,我們的身邊還是好人多,多數人都有基本的道德操守。即便是仍然有人愛佔便宜,避免不了你說的情況。但我們的書源成本很低,也負擔得起這樣的損失。可你要是多收十二塊,許多家境貧寒的人,或許就真捨不得看了,那才是違背了我們的初衷。總之,我願意承擔這種風險。”
張士慧就這麼被說服了,於是再沒廢話,略作思考就點了頭。
不過他也有點私心,就額外提了個條件,要求這店得改名。
他的意思是,既然有他參與了,那就別叫惠文堂了。
乾脆隨菸酒店,叫“慧民讀書社”的好。
說白了,他覺得這事兒不賺錢可以,但也不能白乾,必須得跟著賺點名譽。
只要寧衛民答應這條,他甚至願意個人也投資個五萬塊,幫寧衛民分擔一些虧空。
那對於寧衛民來說,這當然是好事了。
他一想,也是啊。
惠文堂反正是個日本書店,日後要有了聲譽,那豈不是讓鬼子沾光了?
不知道的人,弄不好還誤會了,到時候會念日本人的好兒呢。
得了,還是滿足張士慧這小子那點虛榮心吧。
於是二話沒說就答應了。
而且第二天就去更工商打了招呼,把申請執照的店名給改了。
這件事辦完,張士慧算是正式入夥,他的五萬塊也迅速到賬,成了店裡的本金。
加上寧衛民自己初始投資的五萬元,本金總共十萬塊。
另外,為防範意外,寧衛民還把江惠的聯絡方式給了張士慧了。
告訴他,要是自己回日本之後,萬一哪天讀書社找到好的位置要開分店,錢不夠用了。
他就報自己的名,找江惠要貸款去。
這個時候,寧衛民又想起了頭幾天的邂逅,不免心生一種神奇之感。
覺得那天自己碰上江惠,也許真的就是天意呀。
這不,江惠倒是成了給讀書社兜底兒的保險栓了。(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