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說,打一開始,張士慧就打算找個老字號的飯莊子包桌辦喜事,又排場又省心。
可惜實際操作起來,卻沒他想象中那麼輕鬆。
意想不到的麻煩出現了,有錢居然還花不出去。
敢情這年頭還沒有什麼人有能力在飯館裡辦婚禮的呢。
當時京城又是服務業跟不上返城大潮的時候,無論吃喝住行都是人滿為患。
根本就沒飯莊子的經理願意接他這業務的。
一來是,人家覺得那麼多人一起來吃飯,大張旗鼓的伺候著,忒累得慌。
無論是後廚還是服務人員都不會樂意,何必讓職工們對自己心生不滿呢?
二是就是當時的人某些觀念還是沒轉變過來。
許多人都認為為了倆人結婚把散客拒之門外,是有一定輿論風險的。
萬一碰上那個顧客較真兒,或者再碰上那個記者多事,這不是給自己找麻煩嘛。
結果就為這個,張士慧他跑了好幾家問,都是白跑。
好在重文門旅館跟便宜坊烤鴨店有聯營合作關係,張士慧倒是在自己單位說得上話。
可這麼辦的話,另一個問題又來了。
因為既然在單位的飯莊子辦喜事,那領導、同事、別的部門的熟人,個個都不能拉下。
本來邀請的客人就已經不老少,這一算下來,至少得備著四十桌啊。
這是什麼場面?
劉煒敬的父母之所以搖頭,是純粹替張士慧心疼這筆錢。
要知道,這年頭擺喜酒都是賠本買賣,擺酒席越多越吃虧,收不回多少禮物。
按五十五一桌包席算,光酒席錢就得兩千多塊。
那真是白白的得扔臺大彩電啊,再能掙的人,也得心疼啊。
而張士慧和他們還不一樣。
他所含糊的是這場面太大了,覺得自己有點HOLD不住。
雖然他不怕花錢,也想要在人生最重要的日子裡露露臉,好好大辦一場。
可他不傻啊。
跟寧衛民混得時間長了,他也懂得財不露白的道理。
這麼大張聲勢的婚禮要是在別的地兒偷偷辦了,倒也無所謂。
由於他請的人除了親戚,都是有利益關係的朋友,和真正有交情的同事、同學。
沒人會琢磨他錢的來路。
可要是落在單位領導和不能交心的同事眼裡,那就不一樣了。
他認為肯定不少人會心生嫉妒和猜忌,然後就會琢磨某些事兒。
這要沒有個合理的藉口,必然後患無窮啊。
所以張士慧沒轍了。
他就只能跟寧衛民和喬萬林這兩個知道他底細的人商量,看看這事兒怎麼處理好。
別說,此舉倒不失為一個明智之舉。
喬萬林和寧衛民可都是人精子,一人給他出了一個主意。
首先,喬萬林的意思是,自己可以透過關係,幫忙找個單位的食堂問問看。
如果可以,就換個地兒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