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閒聊,來到十里營岔路口。
拐角樓大門前停著兩輛警用小垮鬥,李幹事站在路邊抽菸,看到林蔭大道,揮手示意。
等張偉停穩,顧安民下車丟包煙,“老李,最近長膘了。”
“顧廠長說笑了,是夜班熬的發虛。”
“那可不行,巧了,我車裡有幾包貢菊……張偉,給李幹事拿幾包去去火。”
“好咧。”
張偉去縣城,不止辦手續,還買了許多禮品以備不時之需。
茶葉、菸酒、其它飲品,以及一些稀奇擺件……
做生意麼,不提前準備些,遲早被'小鬼'為難。
當然,李幹事是個正直的好公僕。
打完招呼,顧安民走進飯店。
飯店老闆臉上堆滿笑容,“顧廠長。”
“嗯。”
總感覺這傢伙笑得不懷好意,難不成藏了我幾瓶沒喝光的茅臺?!
顧安民若有所思,點點頭,隨李幹事走進包廂。
王所長正坐在窗邊抽悶煙……
“這是發啥愁呢?”
“喲,來了小顧。”
“所長,再過五六年,您就要退休,現在卻整天愁眉苦臉,又抽那麼多煙,能撐到那個時候?”
“嘿,你小子這嘴……”
王所長說完,臉色一枕,“大寨的人呢?”
“回去了啊。”
“是嗎?”
“真的。”
“小顧,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我懂,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
王所長呆愣當場。
這聽起來,似乎比我這個提前做功課的還要熟練。
站在旁邊的張偉:“……”
顧安民微微一笑,拉開椅子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