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朝涵從踏入自媒體之後,他的每一首歌曲蕭姝婧都十分喜歡,而且全部加入了自己的歌單,就連《壯志在我胸》這首豪情壯闊充滿了積極味道的歌曲她都一直單曲迴圈。
是以對於徐朝涵的作品,她還是抱有很大期待的。
但是當徐朝涵說這首歌曲是一首遠超《紅豆》,並且很難超越的作品,她真的也有些猶豫了。
因為徐朝涵所顧慮的,她也能預見。
“還沒有錄製。”
徐朝涵指了指自己的腦袋,示意一切都在自己的腦袋裡,表情無辜。
“——”
經紀人陳姐思索了一陣。
她的想法是先把這首歌曲拿到手裡再說,至於什麼時候發表那就是自己所需要考慮的了。
“朝涵,陳姐也不說外道話了,《紅豆》算是我們佔了你一個大便宜,接下來這首歌,一個整數。”
陳姐伸出一根手指,神色嚴肅的說道。
“授權?”
徐朝涵聞言揚了揚眉毛,然後說道。
一百萬一首歌曲。
這個價格算是天文數字了。
哪怕就是天王的御用作詞人這個價格都算得上厚道了。
陳姐聞言微微蹙起了眉頭。
“和《紅豆》一樣。”
《紅豆》的版權已經賣給了蕭姝婧個人,已經不屬於徐朝涵了,認真來說,如果蕭姝婧不同意,徐朝涵甚至在公開場合演唱《紅豆》的權利都沒有。
就算是打官司也分分鐘敗訴。
而授權就不一樣了。
授權只是把表演權以一段時間為單位授權給你,時間到期,授權合同自動作廢。
也就是說完整版權還在徐朝涵手裡。
聽到徐朝涵這句話,陳姐心裡微微有些不滿。
在商言商。
一份授權價值一百萬現金。
你怎麼不去搶?
“蕭蕭想想吧,選擇權在你。”
“謝謝款待。”
自己的態度表達了,選擇權在對方。
說實話。
徐朝涵對陳姐最後的態度有些不滿了——
如果不是饞蕭姝婧的身子,徐朝涵才不會這麼好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