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速不變,這是狹義相對論的重要結論之一。
根據愛因斯坦在相對論中提出的質能方程來看,當物體的速度接近光速時,它的質量會變得無限大。
單單按照速度而言,光速它是一個臨界值,沒有任何物體的速度能夠超過光速。
但面對玻爾的質疑,盧格安卻胸有成竹。
“光速最快,這沒錯。”盧格安點點頭,卻轉而反問道:“但玻爾,你似乎忘了一個前提條件?”
“前提條件?”
玻爾皺起眉頭,仔細反思了一遍後,依然不得其解,疑惑地問道:“是什麼?”
盧格安嘴角勾起一個弧度,說出了一個單詞。
“資訊!”
“資訊?”
玻爾的眉頭鎖得更深了,口中反覆喃喃著這個詞。
“資訊……資訊……”
而盧格安則微笑著坐在一旁,好整以暇地點上一根菸,靜靜地等待著玻爾自己想明白。
光速是物質運動的上限,這是一個常識。
但卻很少有人知道,它還有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資訊。
狹義相對論對於光速不變的準確定義是:對於任何攜帶能量和資訊的物質,光速是它們的運動速度上限。
注意!這裡所提到的物質,必須是要擁有能量和資訊的!
在波動力學完全建立起前,幾乎所有物理學家都不相信這世界上會擁有能量和資訊的。
所以在這個時代,人們往往預設所有物質都無法超過光速。
這也是玻爾沒有意識到這一點的原因。
玻爾沉思了良久,這才猶豫不定地開口問道:“你的意思是說電子波不攜帶任何實際的能量和資訊,所以不違反相對論?”
“是的。”盧格安點點頭,笑著說道:“如果說電磁波是向量波,而電子波就是標量波。我把這種不攜帶任何實際的能量和資訊的波,命名為phase wave(譯:相波)!”
玻爾聽罷再次陷入沉默。
電子是一種波,或者說電子也具有波粒二象性。
這是多麼大膽,多麼天馬行空的猜想?
而且,居然還真的有人異想天開,用數學證明了電子的波粒二象性!
玻爾感覺自己的嗓子有點乾涸。
他感覺自己好像見證了一位惡魔的誕生!來自生物本能的恐懼,讓他對這種理論天生排斥;但是來自人類靈魂伸出那種對未知近乎狂熱的慾望,又讓他忍不住去思考。
突然,玻爾突然想到一個可怕的問題!
“等等!海因裡希,如果按照這種演算法,豈不是所有粒子都可以用波來表示?”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