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挽留,把一切的恨都轉加到了顧思瀾的身上。
這個愚蠢,貪婪,又自作聰明的女人,以為憑著肚子裡的孩子,就能將我綁住麼?實在好笑。
她不過是個愛慕虛榮的,所以我一分錢都不會多給她,她也休想如願以償過少奶奶的生活。
可無論我對她說怎樣難聽的話,她總是用充滿愛意的眼神望著我,真是個奇怪的女人!簡直是瘋子!難道她看不出我討厭她嗎?
即便我帶各種各樣的女人進出,和她們傳緋聞,她都毫無怨言。
雖然我根本沒有碰過那些女人,不知道為什麼,我對其他女人的身體,提不起一點兒的興趣。
該死的,一定是顧思瀾的錯,害他喪失了能力。
孩子出生了。
是個男孩。
當天,就被我媽給抱走了。
她不顧剛剛生產完的身體,跪在地上求我,求我把孩子還給她,她說她錯了。離婚也可以,只要把孩子還給她。
我其實有過動容的,可畢竟我現在活成了一幅本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都是她害的。她明明可以吃藥,為什麼要把孩子生下來,用那麼卑鄙拙劣的手段逼迫我娶她?誰知道她現在不是在演戲,故意博取我的同情呢?更何況我母親也非常討厭她,說孩子不能讓她撫養,會養歪的,我覺得很有道理。等她什麼時候精神上穩定下來,也不那麼作妖的時候,再讓她見見孩子。現在又不是古代,我也不可能一直不讓她們母子不見面,是犯法的。
但是我發現顧思瀾的精神狀態越來越不好,整天哭,整天要孩子,我一度懷疑她得了精神病,但是把心理醫生帶到家裡來給她檢查,她非常不配合。
那一兩年裡,我工作很忙,很少回家。哪怕回去,家裡的傭人吳媽告訴我,她做了很多神經兮兮的事情,我和她話不投機半句多。當然,我也沒有再帶女人回來演戲給她看,畢竟她現在的樣子也不用再刺激了。
後來她父親又當又立地找我要錢,為了挽救他那岌岌可危的破公司,明明是他自己經營不善,砸再多的錢下去也是無濟於事,杯水車薪浪費錢。我沒有立即同意,他卻當眾給我難堪,讓我下不來臺,所以我非常生氣,對他這個老丈人放了狠話。
說真的,他名義上總歸是我的老丈人,而且一把年紀身體也不好,他後半輩子的吃喝,我會負責的,無非是多養一個老頭。
那天,我應酬完,喝得醉醺醺的,是合作方的一個女秘書送我回來的。我和顧思瀾是分房睡的,這個女秘書一到房間,脫了衣服就對我投懷送抱,主動撩~撥,後來我實在對她沒感覺,也挺不耐煩,就把她趕走了!
其實我也很痛苦,有時候明明會做那種夢,就是沒辦法做。我看過醫生,醫生說是心理問題。去他個鬼的心理問題,他全家才有心理問題。
但是睡到半夜裡的時候,我去樓下倒水喝,結果回來的時候走錯了房間,一躺下,摸到一副姣好的身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