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米森不擅長低位進攻,但波什和樂福卻都是低位單打的好手,在這個優質內線逐漸凋零的小球時代,可以說是低位殺器。
但在詹姆斯身邊,波什和樂福的戰術地位嚴重下降,只能跑去外線投三分,為詹姆斯創造突破空間,根本沒有機會在低位發起進攻。
所以奧尼爾、鄧肯這種低位強攻型別的核心內線,是不可能和詹姆斯共事的。
當年老年鯊魚加盟騎士,和詹姆斯就很不相容,只是他畢竟年紀大了,打幾個回合就沒體力了,兩人勉強還能共存。
但這種不相容始終存在,奧尼爾在騎士沒待多長時間,就被交易了。
後來詹姆斯遇到巔峰時期的波什和樂福,兩人為了適應詹姆斯,進攻端只能改變打法,逐漸藍領化,被迫越來越軟。
只有本來就偏向於無球打法,不吃球權的濃眉,還能以一己之力撐起球隊的防守體系,才是詹姆斯的絕配。
濃眉對於園區冠軍的貢獻,明顯要強於詹姆斯,防守是湖人奪冠的基礎,而濃眉是湖人的防守核心,他的資料也和詹姆斯相差無幾,卻在fmvp投票中一票未得,著實令人驚訝。
其次,詹姆斯無法長久和強力後衛共存。
投射型後衛在詹姆斯身邊如魚得水,詹姆斯瓊斯、雷阿倫、邁克米勒、jr史密斯、科沃爾這些知名射手,在詹姆斯身邊打球,命中率都有明顯提高。
但這些射手都缺乏持球進攻的能力,防守也常常是他們的短板。
單打較強,威懾力極大的後衛需要球權,卻不得不在“詹姆斯體系”裡打無球,不然詹姆斯就沒法舒服地打球。
之前的韋德、現在的歐文,都是如此。
韋德一開始還是以老大自居,但被詹姆斯“8分釋兵權”的決絕嚇到,不得不讓出球權,去打不擅長的無球,努力開發不擅長的三分,才逐漸適應如何在詹姆斯身邊打球。
歐文還好一些,詹姆斯回到騎士的時候,年齡增大,體能下滑,很難再時刻掌握球權了,讓出了一些球權給歐文,他的資料才沒有多少下降。
這兩大缺陷,使得詹姆斯身邊很難容納真正強大的球星。
一個優秀的進攻型內線——除了濃眉這種獨一無二的天才,往往具有強大的低位單打能力,這一類內線不可能在“詹姆斯體系”下生存。
波什、樂福都被迫變成了被稱為“軟蛋”的空間型內線,而他們在勐龍、森林狼的時候,卻是強硬的龍王、狼王。
持球型後衛也無法在詹姆斯身邊舒服地打球,因為詹姆斯名義上是小前鋒,實際上卻是控球后衛打法。
他最喜歡的是不要球權的無球型後衛,克來可以一直打無球,還有一流的防守,庫裡平時可以打無球,關鍵時刻可以打持球,是最適合詹姆斯的後衛,但可惜的是,他們都在勇士。
“詹姆斯體系”缺乏強力內線、後衛的結果,就是詹姆斯太累了。
在“詹姆斯體系”中,詹姆斯需要控球、下快攻、單打、突分,這些維持進攻體系運轉的任務,全都集中在詹姆斯一個人身上,累是應該的。
“自帶體系”帶來的不僅僅是豐富全面的資料,還會伴隨著大量的體力消耗,和詹姆斯下場之後,球隊一團糟的表現。
因為由於詹姆斯對球權的霸道壟斷,不管多麼優秀的控衛,到了詹姆斯身邊,也不能控球,一旦詹姆斯下場,球隊缺少組織,比分會被迅速拉開。
所以並不是“詹姆斯盡力了,隊友cba”,而是完全圍繞他打造而成的“詹姆斯體系”,必定伴隨著外線防守差、內線打不動、沒人能組織這些問題。
只要詹姆斯不拿球,騎士的進攻就只能指望歐文一個人無限單打,其他人的任務是拉開空間,隨時準備接球投籃,不可能在這種時候站出來。
所以盧指導只能死艹詹姆斯,要是其他射手能投進空位三分,詹姆斯還能輕鬆許多,但勇士就讓詹姆斯一個人攻,堅決不讓他給隊友傳球。
歐文只能給詹姆斯提供有限的幫助,勇士防詹姆斯和防歐文的方式不同,歐文的傳球不如詹姆斯,勇士可以大膽協防,製造歐文的失誤,騎士的進攻,還是要仰仗詹姆斯。
他只能硬著頭皮上陣,體能消耗很大,進攻效率很快就出現了下滑。
而勇士有四大球星,都是聯盟一流的的分手,完全可以輪流單打,不用擔心體能,也不用擔心角色球員的參與度。
這套陣容中只有一個角色球員,對手都是優先放空他,從來就不缺空位機會。
在這種極其不平等的對攻下,分差漸漸被拉開。
第三節結束時,勇士以111:88領先23分,騎士大勢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