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祁明志也有自己的考慮:一個公司股權必須明確,要是沒有一個絕對的控股人,反而容易出問題,就像他曾經工作過的琉璃集團。
還有,明浩公司牆塌事件中,沈暮幫了他們家一個大忙。
祁明志一直記得這份情,索性來個順水推舟,把人情還了。
“多謝祁叔!”
沈暮也沒想到對方答應得如此爽快,舉杯道:“我就以茶代酒,預祝築夢居快速發展壯大。”
“乾杯!”
接下來的氣氛非常融洽,幾人談到了公司變更股權的細節。
接手築夢居需要1000萬元,沈暮和祁浩按比例出資,且袁有榮的10%也由兩人攤分,因為後者是以聘用形式入股的。
這頓飯吃到下午兩點,四人分開。
袁有榮要急著找銀行交涉,畢竟砸在手裡的樓盤是大事。
祁明志則回去準備資金,除了接手築夢居的花費外,還有2000萬元的投資,並不是一個小數目。
沈暮也忙,他在路上掏出手機,約了新都律師事務所的丁律師,請後者到暮宿公司洽談。
丁律師爽快答應。
一個小時後,暮宿公司的會議室內,沈暮、財務經理、丁律師三人坐在一起。
“明天開始,你帶人去築夢居公司,詳細稽核那邊的財務情況,每一項都不得有誤。”
沈暮吩咐完財務經理,轉頭道:“丁律師,這件事需要你全程參與,直到股權變更完成。”
財務經理點頭:“沈總放心,一定完成任務!”
丁律師也不含糊:“沈總交待的事情,我必會辦妥。”
他還在感慨,如此年輕的老闆,已經開設第二家公司了,且還是房地產行業,和暮宿網的業務風馬牛不相及,跨度有點大啊?
哪知又聽到沈暮說:“對了,築夢居那邊就不要以我個人的名義入股了。”
丁律師吃驚道:“沈總,這種事情我建議不要找代理人。”
“也不算代理人,我還有另一個公司。”
“什麼公司?”
“暮璃資本!”
丁律師有點懵,渾然不記得自己是怎麼離開暮宿公司的。
……
12月,天氣越來越冷,時間過得也有點快。
一晃近20天時間過去,築夢居那邊的變更流程總算走完,如今,沈暮又做了一家公司的第一大股東。
與此同時,袁有榮的樓盤處理也比較順利,有銀行背書,加上各種活動宣傳,每天看房的人絡繹不絕。
這在蕭條的樓市寒冬,幾乎成了一道奇觀。
引得房地產行業的大佬們爭相打聽,築夢居到底用了什麼方法,居然把賣不出去的樓盤救活了。
祁浩的小日子過得非常滋潤,他如願以償地把哇噻妹子招過來,做了他的私人助理。
還以巡查工地為由,整天開著他的勞斯萊斯,帶著妹子到處浪。
而沈暮,則擬訂好了築夢居的下一步計劃:
拍地皮!
最好能一次性多拍幾塊。
到了現在,暮宿網的日盈利又漲了一大截,接近38萬,如此一來,等這個月過去,他又有1000萬資金可以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