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一起生活,一起上學,上完小學,上中學,上完中學,又到同一所學院。某種程度上,我們就像是生活在一起久了的家人,習慣了彼此在生命中的存在。”
“甚至,在十八歲之前,我們都沒有袒露過心意,直到溫夫人找到我,告訴了我的身世,她讓我來蘇城救她女兒。”
“當時我很震驚,也很慌亂,更多的還是憤怒。我想找到那對不負責的父母問問,為什麼要拋棄我。所以,我答應她,只要找到了我的父母,我就救她女兒。”
“直到那個時候,他說他不願意跟我分開。其實當時我也有點捨不得他,可是我知道我們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隨著慢慢長大會有各自的人生。”
想到當時的情景,女孩兒臉上浮現出淺淺的笑意。
“我告訴她這些道理,他卻說,他不願意他以後的人生裡沒有我。我說,男女之間,十八歲之前生活在一起的是兄妹,十八歲之後還在一起的只能是情侶了。他說,他要與我做情侶,以後還要做夫妻,在二十八歲,三十八歲以後還在一起。”
“然後,我們兩個就在一起了。”
“後來呢?”小蛤蟆聽得有些入迷,津津有味地道。
女孩兒笑了下。
“之後一起來到蘇城,找到這個出租屋,一邊打零工一邊找工作。後來我進了現在這家公司,他因為長得高,外形又很好,很快被一家模特公司看中,做了模特。”
“那個時候,我每天起早貪黑,他似乎很清閒,每天都會給我做飯,早晨無論我起得多早,都會給我準備早餐,有時候上班遲到,他還會在我包裡塞兩個雞蛋。”
“到了晚上他會做一桌豐盛的晚餐,等我回來。有時候我回來太晚,他就在地鐵口等我,一出電梯就能看到他。這裡很少人住,每到晚上回來,四周都黑乎乎的,但是我們的出租屋永遠都亮著燈。”
說著說著,白露的心情漸漸開始輕鬆起來。
她的眼前,彷彿又回到了那一個個夜晚。
她走在漆黑的小路上,三樓的窗戶散發出暖黃色的燈光。
照亮著她回家的路。
“到了週末,我們會一起大掃除,我不想洗衣服,把所有的衣服都交給他,他也沒有怨念。因為我喜歡寫,每天都會睡的很晚,他都會陪著我,我們一起坐在床上。”
“我的腳就蹬在他的肚子上,他的肚子還帶著點腹肌,很大,很暖,在蘇城的冬天,不知道有多舒服。”
“有時候我還會拉著他一起討論劇情,讓他幫我查詢錯別字,可是他總是打擊我積極性,說我沒有耐心,也沒有天賦,寫不好,我總是不服氣,開了一個又一個坑,事實證明他是對的。”
白露腦海中的回憶越來越多,說話的速度也越來越快。
心中那股莫名的緊張感漸漸舒緩了許多。
說到最後,她不由笑出了聲。
“我的確不適合寫,現在想想我寫的最成功的一部,還是第一部。那個時候我們的生活跟在孤兒院的時候沒有什麼分別,沒有轟轟烈烈的愛情故事,只有點點滴滴的生活瑣碎。平平淡淡日子,卻十分充實。”
“他從來沒有說過喜歡我,我也沒有說過喜歡她,雙方只是習慣了各自的存在。”
女孩兒瀲灩的眸子中水光氤氳。
這個時候,她已經完全放鬆下來。
剛才她之所以那麼緊張,更多的是源自於恐懼。
恐懼那個陽光溫暖的男人永遠消失在這個世界上。
漸漸地,她開始冷靜下來。
那熟悉的懷抱,她不會認錯。
還是記憶中的那種感覺。
可是又多了許多不該有的東西。
不過,在確認他還是那個男人後,白露也不想那麼多了。
誰還沒有秘密呢?
畢竟,她離開他也不是幾個月,而是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