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跟我姓吧,以後你就叫李晴,希望你永遠是晴天,不再黑暗。”
“李青?好耶,我有名字啦。”小女孩雀躍。
“是李……晴!改天教你寫,我正在忙著訓練新兵。”三言兩語就確定了小女孩的名字。
……
二日後。
李雲龍在團部接到了旅長的電話。
“李雲龍,你嘴皮子真厲害,死的都能說成活的。”旅長說。
“咱嘴皮子哪有厲害,只會說大實話。”李雲龍拿著話筒,笑著說。
“廢話少說,你的排長那個……李十一?殺俘的事,怎麼說成報仇了?”旅長想了一會,才想起小兵的名字。
“哎呀!那天鹿幹事可是都確認了,咱獨立團三排長真的是報仇。”李雲龍竭力反駁。
“旅長,你可想想,如果不是為鄉親們報仇,李十一他能犯得了錯誤嗎?”
“所以,這事準是報仇。”
“少給我嘰嘰歪歪,你糊弄得了鹿幹事,還能糊弄得了我?”旅長說。
“必須處罰,給我把他關禁閉了。”旅長在電話中說。
“唉!官大一級壓死人吶,難怪李十一這麼迷當官。”
“旅長,要關他多久緊閉?”李雲龍無奈地問。
“你李雲龍愛關多久就多久。”旅長說完就掛了。
……
在訓練新兵戰術、射擊和投彈的李十一。
並不知道他的鼎鼎大名已經傳到了旅長的耳中。
在訓練中。
突然,警衛員帶來了命令。
警衛員直接說:“團長處罰命令:‘因為殺屠百姓滿門的俘虜,三排長李十一關兩天禁閉,地點:現住屋子’。”。
李十一突然聽到命令,懵了。
“假傳聖旨吧?怎麼會有這種處罰?連書面檔案都沒有。”
“你可以去確認。”警衛員沒好氣地說。
“行!”
李十一也不知客氣,跑到李雲龍那問清楚。
得知了前因後果,也死心眼了。
PS:解釋上一章,書友追問誰洩露殺俘的事。
按計劃是七七二團打小報告,誰知李雲龍不肯出那筆遣散費,把俘虜往旅長那送,所以我也不知道是誰洩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