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的社會體制,有一點特別值得讓人羨慕。
他們不似咱們國人,過了年就只知埋頭苦幹。
在越來越卷的工作中,日以繼夜的加班忙碌中,往往不知不覺中,就度過了春夏秋冬四季。
再一抬頭,剛喘口氣,就又到過年了。
日本人不是這樣,的哪怕離開學校走向社會,他們的日子也依然清晰可辨。
起碼每年都在以寒暑轉換作為標記,明顯分為上半場和下半場。
日本成年人就像曾經學生時代一樣,在每年的寒暑兩季依然還有可以期待的東西,那就是獎金。
在日本,無論是政府機關還是企業,獎金都是一年發放兩次。
分別是6月30日發放的“夏季獎金”和12月10日發放的“冬季獎金”。
冬季獎金也被稱為“年終獎”。
相對來說,冬季獎金要比夏季獎金稍微高一些,一般能高出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
至於發放獎金的具體金額是多少?
公司的經營狀況不同,獎金數額也就不盡相同,但必定發放獎金已經成為整個日本社會的慣例。
就連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學校、公立醫院、政府機關也發獎金。
只不過作為公務員,由於薪水均來自於國民繳納的稅金。
日本政府設定的公務員獎金標準,一直都以中小企業與上市公司之間的獎金中間值為準,以免國民眼紅。
所以在日本大家談及收入都有一個基本算作共識的概念,就是一年可以領到十六個月的工資。
多出來的四個月工資就是獎金,相當於小半年的工資了。
所以發獎金的日子也就成了日本人最歡欣鼓舞的日子,6月和12月也就成了最為特殊的月份,甚至這種獎金制度對於日本的經濟都有不小的直接影響。
例如,在正常月份一般的家庭是買不起錄影機、空調等高檔產品的。
購買這些物品的大筆開支一般都會安排在發獎金的月份。
百貨公司及其他商店根據這種情況大多都實行提前提貨,待發獎金時再付款的銷售方式。
在住宅、汽車等長期貸款的償還計劃裡,6月和12月的償還金額也遠比平時多。
那為什麼日本人就這麼喜歡發獎金呢?
其實日本人所習慣的這種薪酬制度,最初本來的目的是透過減少基本工資來發臨時獎,以增加員工的報恩意識。
說白了,羊毛還是出在羊身上,不過是哄著員工傻高興罷了。
不能不說日本企業主和政客的奸滑,良心大大的壞了。
這完全就是變了個戲法——逗你玩兒呢。
儘管泡沫時代大背景下,伴隨日本經濟的繁榮,日本人的工資和獎金也是呈螺旋式的年年上漲,但再漲也沒有老闆的收入增長快啊,難道不是嗎?
甚至從投資的角度來說,作為企業主,老闆從員工每月積攢下來這些資金要用於投機生意,甚至能夠輕鬆賺到比平日裡更多的金錢。
這要從普通民眾的角度來看,未嘗不是一種剝削加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