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9月29號上午花城市委宣傳部。
市委常委兼宣傳部長曹暢親自出席了這場會議。
同時列席的還有常務副部長郭瑾瑜和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梁志豪。
以及花城日報的副主編夏宇哲和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趙和泰以及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蘇宇傑。
會議室的內容是來自夏宇哲遞交的一段十分鐘左右影像資料。
然而在場的每一個人看到的時候都是大受震撼。
尤其是畫面裡的那個年輕警察指著警徽做出承諾。
看完了影像資料以後曹暢率先對著梁志豪開口說道。
“志豪同志,這個是你們下屬分局的警員。”
“那麼就由你先來說說吧。”
梁志豪聞言點了點頭隨後開口說道。
“畫面裡的這個警員名叫李儒京。”
“是我們廣華縣公安分局的治安大隊的大隊長。”
“在這次的營救行動當中對於他表現出來專業素養我個人給予高度的肯定。”
“同時.............”
話音落下的時候會議室裡面立刻響起了一陣掌聲。
毫無疑問梁志豪給予了李儒京高度的評價。
而這個評價也是得到了全體參會人員的認可以及贊同。
坐在主位的曹暢開口對著在座的眾人開口說道。
“大家都知道高瑞豐書記對樹立優秀人民警察的典型宣傳活動十分的重視。”
“所以接下來我們宣傳部的第一要務就是將此事透過花城日報等單位。”
“大力宣傳務必要弘揚人民警察的職業精神塑造一個全新的人民警察形象。”
說到這裡的時候他頓了頓然後看著梁志豪繼續開口說道。
“還有這次廣南中學學生跳樓事件中暴露出來的校園欺凌問題。”
“希望市公安局的同志要重點關注一下。”
“不要忘了李儒京同志是以人民警察的名義作出的承諾!”
梁志豪聞言當即神色一正地點了點頭開口說道。
“請領導放心我馬上督促廣華縣分局妥善處理此事。”
.........
廣華縣公安分局副大隊長辦公室。
徐哲翰正坐在辦公桌後面思考著這幾天的事情。
恐怕李儒京真的是有一個大背景的人啊!
不然沒有理由這麼簡單就解決了記鵬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