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西牧場收到,馬上組織人支援,預計兩個小時後抵達。”
“古斯曼牧場收到,連夜召集人馬,估計要三個小時才能來到。”
“別克牧場已經清楚,馬上準備!明天上午十點前抵達。”
“古卡斯牧場收到,現在組織,預計...明天下午抵達。”
....
在北美洲西部,相近的農場為了抵禦狼災,會聯合起來,一旦發現有野狼入侵,收到警報的其牧場會派遣全副武裝的牛仔趕過來支援,但是由於北美洲西部地廣人稀,牧場之間的距離往往能達到數百公里,所以等支援來到時,黃瓜菜都涼了。
胡志高知道這一點,所以他在放下電話的同時,又按動了桌子上的那顆紅色按鈕。
矗立在牧場別墅中央的一根高達二十米的電線杆子上,掛著一臺高音喇叭,隨著按鈕的按下,高音喇叭發出刺耳的警報聲,劃破寂靜夜空。同時,牧場別墅周圍的欄杆上,懸掛著的探照燈明亮起來,雪白燈光碟機散黑暗。
那些在工棚裡休息的牛仔們,聽到警報聲,從沉睡中驚醒過來,他們對視一眼,臉上都是恐懼。因為按照牧場約定成俗的習慣,一般情況根本不會啟動高音喇叭,一旦喇叭啟動,那麼必然說明出現了緊急狀況,而除了盜馬賊來襲,就是野狼群入侵。在這個季節,大牲畜都不適合售賣,所以盜馬賊絕對不會光顧農場,那麼只剩下一種可能性了。
野狼!!野狼!!
凡是在牧場工作過的人們都曾經面對過野狼,知道它們的爪子和牙齒是多麼可怕。
牛仔們膽顫心驚著,穿上衣服和褲子,然後順手取下武器架子上的短槍。沒錯,在牧場,所有人都會攜帶一把短槍。這裡民風彪悍,能動手的事情,絕對不動嘴,每年死在槍口下的人不在少數。
“上帝保佑,不要是野狼來襲,十年前那一次襲擊,牧場死亡了二十多人,殘疾了十幾人。”一個臉上鐫刻滿皺紋,頭髮花白的老牛仔跪倒在地上,大聲祈禱。
“克里斯大叔,你現在祈求上帝也沒用,他老人家很忙,顧不得咱們這些信徒。”
旁邊的牛仔看到他這樣做,鄙視地撇了撇嘴。因為在北美洲西部,氣候條件惡劣,人們生活艱難,每個人都要竭盡全力才能活下去,他們只相信自己手中的槍支,對那個高高在上的上帝充滿了不屑。也只有克里斯大叔這樣,上了年紀的人,才會把上帝掛在嘴邊。
牛仔們不再理會克里斯大叔,拿著武器跑出工棚,看到明亮的燈光中,胡志明手持來復槍,站在高臺上。
對於胡志明,牛仔們充滿了欽佩。
剛開始胡志明來的時候,胡志明瘦弱的身體,和臉上經常掛著的靦腆笑容,讓他們認為胡志明只是一個普通的華夏小子。
在他們的印象中,華夏人生性純善,不善於和人爭鬥,即使有一些功夫高手,也不喜歡使用槍支。
但是胡志明卻讓他們這種固執的偏見,一下子得到改變。
胡志明第一次拿著來復槍,在眾人嘲笑的目光中,瞄準標靶。輕輕釦動扳機。
“砰!”
來福槍口冒出火光,然後是一陣淡藍色煙霧,而對面的標靶瞬間支離破碎。
這樣牛仔們大吃一驚,因為來復槍作為威力強大的近戰武器,遠距離的精準攻擊很差,而胡志明竟然能一槍擊倒一百多米外的標靶。
這可以說是一個奇蹟了,至少那些牛仔們自認無法做到。
更讓牛仔們吃驚的是,胡志明天生大膽。
他可以在深夜,騎著馬,拿著來復槍,在野狼的嚎叫聲中,深入荒漠。
要知道,荒漠中除了野狼外,地面上還遍佈蜈蚣蜘蛛等毒蟲。
只要被這些毒蟲咬中,如果得不到及時治療,說不定會一命嗚呼。
在牧場裡,只有一些沒有大腦的亡命之徒敢這樣幹,但是胡志明明顯不是亡命之徒,他的腦子靈活著呢。
看到牛仔們都走了出來,胡志明大吼一聲:“根據彙報,現在有一大批野狼正衝著我們這邊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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