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把陳臨和三條人他們叫過來後,三條人一聽是冠軍的合約條款商議登時就進入划水狀態了……沒咱啥事啊!
陳臨一方拿到合同後就退到一邊商議起來。
合約條款很多,
但大部分都是從法律條文裡套用的。
真正需要關注的就幾部分。
葉允希拿著合同念道:“簽約期七年,簽約金五百萬,代言,作品等合作收益的分成為百分之十五……其中作品版權至創作者死後五十年……”
“至於甲方義務……”
“每年不低於三個的千萬級代言,廣告,以及許多推薦宣發資源。”
重點唸完後,
陳臨第一時間就問道:“確定這是合同嗎?”
葉允希:“……是合同。”
陳臨迷了:“我咋感覺像賣身契呢?”
葉允希訥訥道:“其實娛樂圈很多合同都是這樣的……”
尤其是企鵝娛樂這樣的大廠,
那廣告代言都是千萬千萬的拿。
哪怕只有百分之十五,
也不少了。
陳臨:“但他們的簽約主體是星月傳媒。”
幾方那麼一分也就沒多少了。
就這麼三瓜兩棗的打發要飯的呢?
旁邊三條人聽的那叫一個酸啊!
那可是千萬級別的代言……
拿到手就算幾方分一分那也是一兩百萬的收入。
可你瞧陳臨那貨咋說?
三瓜兩棗!
嘿……
三條人成員酸的眼淚不爭氣的從嘴角流下來。
陳臨想了想:“咱這樣……”
等差不多商議完,陳臨帶著星月全傳媒全體人員來到談判桌前說道:“收益分成我們沒問題,百分之十五就十五。但簽約期七年太長——三年!最多三年。除此之外,作品版權最多給七年。”
那兩位律師:“……”
他倆臉都黑了。
其中一位梳著油頭的律師失笑道:“陳臨先生,您這不像是談合作的樣子。”
陳臨也笑道:“你別急啊,我都還沒說完呢。”
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