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間,什麼都沒有了。
世界就是這樣的,一切都是轉瞬間的事情。
打鼓兒,我成了笑柄了,連普通的百姓人家,都敢拿一個尿壺讓我看,就讓我收了。
這真是沒臉混。
但是我也得混,不能餓死。
去老陽頭那兒,人家看了我一眼,門關上了。
我去。
打野鼓兒,我決定了。
京城外城,離京城三百里,有一個小鎮,說是古鎮,我去那兒打野鼓去。
少小年打過野鼓兒,我也聽他說過不少。
打野鼓兒,也是偷鼓,如果讓人本地鼓兒抓住了,斷胳膊腿的,就太正常了。
我還是要冒險。
三天後,我去了那個小鎮。
小鎮也不小,住在橋洞,我是真沒錢。
我成了要飯的,在小鎮的街上轉,衚衕裡轉,進酒館,吃人家剩下的,有的時候能還弄口剩下的酒。
都知道小鎮來了一個要飯的。
我天天聽訊息,輕易不出手。
其實,我要走的時候,扎野前,我想見一下白蕊。
我等在她家門口,兩天,見到了她。
她抱著我哭,給了我十根金條,說我平時給她的零花錢,換的黃金。
有一斤。
我帶在身上了,這是我扎野的本兒。
能否東山再起,接白蕊回家,就靠這一野了。
我在小鎮呆了三個月了,盯住了一家,訊息從酒館得來的,也踩了鼓兒了,基本上確定了。
想想,一斤黃金,一根一兩,換三十塊大洋,這在京城買宅子是買不來的,一棟普通的宅子,也得四千左右大洋。
這一紮野,能成不,我不知道。
我找了一個鼓線兒,一塊黃金,一兩,其實完全不用這麼大的本兒,但是為了安全,我得捨得。
線鼓半夜引我入了那戶人家。
進屋,我就看到牆角的一個瓷罐子,裡面醃著菜。
進屋坐下,東西拿出來。
戰國銅耳杯,少見的東西。
上萬大洋是值了。
可是我手裡只有九兩黃金,看叫價了。
這個人真的要一萬。
如果真拿是拿不下來了,我今天扎完,成不成的,我都得跑路了。
我說:“不值,這樣,那個牆角的罐子搭我。”
這個主兒一愣說:“幾個意思?”
我猶豫半天說:“其實,這個東西不值錢,二百大洋都不值,那罐子值點錢,所以一萬我應了,但是罐子搭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