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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節 知道合浦縣令姓什麼嗎?【第二更】 (第2/2頁)

白名鶴卻把笑容一收:“其實,我打算二罪合一。我會這樣彈劾,第一句就寫,他利用孃家妻弟組織地痞等無賴,透過各種見不得光的手段,暗中將廣州的商稅增加到了十稅三。他獲得巨量財帛,卻讓老家的父母住漏雨的屋子,穿著打補丁的布衣,桌上沒有肉,倉內沒有白米!”

這一條,原本是揭稽準備彈劾的次要罪名。

可白名鶴卻作為的主罪。

“再然後,他岳父家,天天山珍海味,凌羅綢緞。以至於他的幼子,只知外公,不是祖父!”白名鶴終於臉上出現了笑容。

揭稽一拍手:“妙,白大人彈劾之道,果真高明!”

“這是和李秉大人學的,叫一罪三問。目的就是讓看到這彈劾的人,都會不自覺的認為這個人可惡。當然,何大人的彈劾本事更高明,只是揭大人只學了這聖人言,卻沒有學這奏本上的技巧!”

揭稽笑著擺了擺手:“慚愧、慚愧!”

楊能與鄧海龍是武官,他們能感覺到其中有計劃,卻看不出其中的玄妙。

揭稽開口說明:“這首先說是孝。大明以孝治天下,那麼僅這一條彈劾,就會引發三條罪。第一條,他不孝。第二條,有心之人會去追究,他為什麼對岳父家比對自己家好。就本官瞭解,他當年進京趕考,是岳父家出的錢。再者說,他讓老家窮苦,卻是擺出一副清廉的假像,所以這一次抄家,連同他岳父家一起抄,確實高明!”

“補充一句,他當年花了巨資,買通了一位同考官,又買到了一部分的試題。當年的同考已經老死了,但這件事情一樣會被有心人挖出來。比如,內閣次輔高大人,高大人是他的同年,一起參加的會試!”

揭稽很認同的點了點頭:“果真是好計。那接下來,就是第三條。他十稅三,收了多少銀子。這些錢那裡去了,一樣會被人找出來。這三罪合一,確實是一罪三問。比單獨一條條列罪,更加的厲害!”

“這是一罪四問!”白名鶴補充了一句。

“本官不解,請白大人明言!”揭稽輕輕一拱手。

“這一點,其實楊大人最明白。我這次給萬歲送去差不多四百萬兩至五百萬兩的貨物或現銀,實際留下的也有三百萬兩。廣東一年的能為萬歲內庫掙到的,我也給萬歲有一個事先的計算。他敢十稅三,他搶的是商人,說的深一點就搶的是我白名鶴的貨源。再說的嚴重一點,他搶的就是萬歲的內庫,北防的軍費。這才是我真正敢今天就抄家的原因。因為,他動了萬歲的銀子!”

“啊……”楊能一副極驚訝的神情。

白名鶴卻糊塗了:“楊大人,你以為是什麼?我以為你和我想的一樣!”

“不是,我想的是。大同、宣府這兩鎮,最初邊防的時候,只有軍沒有民。廣東這裡按眼下的情況,結果也差不多是這樣。所以在這個時候,幹掉那姓胡的。京城會派一個巡撫過來,這巡撫肯定是于謙的人,所以我才敢動手。”

說到這裡,楊能哈哈一笑:“其實吧,關於證據我也不清楚有什麼,只是知道,抄完家肯定有證據。大明的官,真正乾淨的有,但不多。”

楊能的理由比白名鶴還實在。

只要抄家,肯定有罪證。無非就是京城那裡有人撐,萬歲不追究。

而白名鶴就能夠保證京城那裡無事,而萬歲也不會追究,至少證據肯定會有。所以楊能才敢抄家,因為楊能深信抄家絕對會有證據,連假都不用做,真正的會有證據。

白名鶴卻深深的記住了這句話:只有抄家,就肯定有證據。

揭稽沒接楊能的話,總不能說,你活了這把年級的心思還不如白名鶴吧。

“這個,奏本之事,本官來寫。楊大人你安排人再寫一條,就是強收商稅,讓你們收不上貨物。再一本就是楊大人自己的,理由就是,他的妻舅強搶了商人原本要供給你們的貨,然後你們是去把貨搶回來,結果在他家裡發現大量的貢品。”

“貢品萬一不多呢?”楊能追問了一句。

揭稽很顯然已經調查這位胡布政使很久了,淡淡一笑:“他家裡有一塊血珊瑚,他藏的很好,足有五尺度高、七尺寬。還有一顆小孩拳頭那麼大的珍珠,聽說也是合浦在六年前出的,為這事情還死了幾個人。”

“可以參他,殺人滅口,吞沒那珍珠!”楊能笑呵呵的跟了一句。

揭稽點了點頭:“這些都是次罪,但卻是抄家動手的好理由。”

“在京城的時候,萬歲賞賜了一些軍士,就說這些軍士感念萬歲之恩。發現這些貢品之後,對之對峙,然後被扣押,這才引發了廣州四衛出兵。”

白名鶴又給這個罪狀上填了一筆。

三個人你一言我一語,能把這位右布政使誅三族的罪都給總結出來了。

由揭稽親自執筆,這字好,文章更好。白名鶴相信自己再練幾年也趕不上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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