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的客堂很大,只論面積,都能比的上後世酒店的小型宴會廳了。
即便每人都需一條四尺長的几案,也至少能坐二三十人。
而達奚帶來的禮物,就擺在後面的那些几案上。
看著那些墨啊、筆啊、紙啊、硯啊之類的東西,李承志直嘆氣。
他當然不是嫌棄禮輕。
這些東西看似不起眼,但代表的意義卻極大。說直白點,達奚已盡到了他最大的誠意,比送上幾車銅麻煩多了。
李承志也覺的麻煩。
達奚這架勢,分明以為祖居李氏以《詩》傳世,怎麼也稱的上“士儒”之家,所以怕出錯鬧了笑話,不得己才生搬硬套了世族門閥的那一套。
其實別說李家,便是世代都為祭酒的涇州郭氏,都已不用這套規距了。
也確實麻煩。
這可不是如後世一樣,禮一送,再喝一頓酒就完事了,而是有一整套繁瑣且複雜的禮儀,不折騰個把時辰不算完。
而且李承志還必須要回禮,到時還要折騰一場,也就是詩經中所謂的“投之以桃,報之以李……”
到時怎麼走,怎麼拜,怎麼說話,怎麼還禮等等,都有一樣完整且格式化的程式。
光背這些,且要保證到時不出差錯、不被人笑話,李承志至少也要練習四五天……
他自以為壓根就沒幾分雅骨,達奚可能比他還不如……
一對土槌,何必要為難彼此?
李承志正四處亂瞅著,達奚從最前的一張案几上拿起一樣物事,雙手託著,往李承志面前一遞。
李承志眼珠子一突。
達奚拿的,竟然是隻死雞?
嗯,準確的說,是一隻風乾的雉。
李承志的大學不是白讀的,再者被當語文老師的女朋友調教了那麼多年,對於一些古禮並不陌生,自然知道這是何意。
也不要覺的這是隻死雞,在今日的這種場合中,這玩意的禮節性甚至要比旁邊那張几案上的玉璧還要重……
只因野雞這東西一旦被擒,就會絕食,水米不進,直至餓死。所以士人相交,必用雉當禮物,寓意雙方一旦結交,便會守節死義……
“某慕君久矣,今日方償所願,冒昧而來,望勿怪……”
達奚像是在背書一樣,說著《禮》中《士相見禮》篇中的固定且格式化的語,但只是起了個頭,他竟然就說不下去了?
不是他忘了詞,而是李承志的表情。
這分明就是在嫌棄他……
對,絕對就是這個意思。
達奚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該生氣?
李承志飛快的瞅了他一眼,又眨了眨眼:“你累不累?”
達奚大喜。
怎能不累?
就為這麼一隻死雞,至少要他三請,李承志再三辭,一套禮儀做下來沒半個時辰也差多了。
身體累也就罷了,關鍵是心累,而且是要多難為情就有多難為情。
爺爺一個廝殺漢,硬裝文化人也就罷了,還要違心說那麼多阿諛奉承,曲意恭維的話?
不知李承志這個聽的人會不會臉紅,反正他這個說的人,定是會羞愧至死
達奚覺的,與其這般做作,還不如與李承志好好醉上一場,然後再去逛逛女閭(青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