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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過了一會兒,從外面走進來一個人,正是之前那個帶金沐晨進來的傢伙。
他走到鐵柵欄前,伸手指了指金沐晨:“你,跟我出來。”
周圍的人全都用憐憫的眼神看著金沐晨,不過金沐晨到並不緊張,雖然不知道對方要帶自己去幹什麼,但是他能看出來對方並沒多少惡意。
他從囚室裡走了出來,跟在那個人的身後,走出了這個分叉山洞,然後沿著旋轉的石梯一路向上,很快就好像走進了迷宮一般,這要是普通人,這時候肯定得被繞暈了。
但是這卻難不倒有著超強記憶力的金沐晨,他一路上都在不露聲色的記著他們走過的這條路。
很快就來到了山洞的樓上一層,這裡最先入眼的是一個寬敞的大廳。
一進這個大廳,立馬就好像來到了另外一個世界,這大廳裡有十幾個男人,正在嘻嘻哈哈的追逐著女人們。
大廳裡是烏煙瘴氣,滿地都是喝光的酒瓶,還有吃光的鐵罐頭盒子,空氣不是很好。
看樣子這群海盜們的生活還過得並不賴,雖然大半時間要躲在這個山洞裡,可是這裡有吃有喝還有女人,這一點可是讓金沐晨 並沒想到。
海盜們大多數都是棕色面板的馬來人種,個頭都不算很高,但是身材矮壯結實,一個個看外形都很彪悍。
只不過這時候他們很多都喝了不少酒,眼睛裡一般都是神色迷離的狀態,大半的精神都集中在那些在大廳裡巧笑奔走的女人身上。
而那些女人,看樣子應該都是他們從附近花錢買來的祭女。。。
很快就有幾個女人被他們撲倒在地,然後這幫傢伙也顧不上禮義廉恥,就那麼幕天席地的開始XXOO,大廳裡一片淫@靡之聲,不過這裡的人都沒什麼驚異的神色,顯然對這種生活狀態,他們都已經是習以為常了。
那人帶著金沐晨穿過大廳,很快就來到了一個分叉山洞的前面,這個山洞居然還有一扇門,顯然能夠住在這裡的應該不是普通人物,說不定還是一個海盜頭目。
那人推門帶著金沐晨進去,裡面的環境和外面比起來,果然是有著天壤之別。
地上鋪著猩紅色的地毯,踩在腳下軟軟的,靠牆的地方,居然還放著一個簡易的木頭架子,上面擺滿了各種各樣的裝飾品,看樣子應該是這房間主人的戰利品。
在房間的最裡面有一張大軟床,金沐晨他們進來的時候,一個身材矮壯的傢伙,正從一個女人身上爬起來。
這是一個年級大概在三四十歲的傢伙,棕色面板,身材不高,但是很結實,臉上有一道長長的刀疤,這讓他看起來很是兇惡。
那人也不顧及自己光著的身體,回頭看了一眼金沐晨,然後伸手拍了拍床上的女人,那女人很快在床上一滾,把床單裹在身上,然後就跟著那個帶他進來的人一起出去了。
這時候這個傢伙,才想起穿褲子,他滿滿的穿好了衣服,然後來到了金沐晨的身前,抬頭打量了他一眼。
“中國人?”
他居然還能說英語,而且口音還挺純正,和他那口音濃重的手下們可是非常不一樣。
金沐晨點了點頭,那個頭目也沒多說什麼,只是轉身來到牆邊的一個木頭架子前面,隨手從上面抽出來一瓶酒。
等他來到金沐晨的身前,金沐晨才看清楚,他手裡拿著的居然是一瓶茅臺。
“最開始的時候,我並不喜歡喝這酒,不過後來喝得多了,就漸漸喜歡上了這酒的味道。和它比起來,那些什麼威士忌之類的全都是狗屎,這種酒喝的再多,也不會上頭。不會耽誤你第二天的工作,這才是茅臺的好處。。。呵呵,我第一次喝這酒的時候,是在紐約的斯坦利酒吧,該死的,哪裡一盎司的茅臺,居然要二十三美元,真特麼的心黑。他們賺錢的速度,簡直比我們還要快。。。”
這海盜頭子自言自語似得說話,把金沐晨聽得是目瞪口呆,他怎麼也想不到,這海盜頭子,居然還去過紐約?
那斯坦利酒吧他可知道,是曼哈頓上@東@區的一家非常有名的高階酒吧,平時只有華爾街那些高階的白領,金領們會出入哪裡,那個酒吧的消費可不是一般的高,具體水平,就和國內大名鼎鼎的三里屯那邊的酒吧差不多,反正都不是普通人能消費得起的地方。
“怎麼?你以為我沒去過紐約嗎?哈哈,夥計,你想的太多了,我們現在雖然是做這行的,但平時我們也有權利選擇其他的生活方式不是嗎?說實話,和紐約比起來,我更喜歡倫敦,哪裡比紐約更有一種濃重的歷史氣息。。。”
這特麼還是海盜麼?如果不是在這山洞裡,金沐晨真以為自己是碰上了一個在華爾街工作的小資白領呢。
“好了,不說那些了,你也來嚐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