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市場經濟講一個公平競爭,但是實際上主動權卻是不公平的。
掌握了技術就掌握了主動權,有主動權就能佔優勢。
就像是高通,律師比工程師還多的公司。
科技界的流氓高通稱第二,估計沒人敢稱第一。
高通擁有3000項的CDMA專利,但高通不滿足於收錢,他有一個“專利反授權”協議,只要使用高通的晶片,就必須和高通簽訂這個協議。
這個協議規定使用高通晶片的企業,專利要反授權的給高通,且不可以起訴高通其他客戶使用這些專利。
高通憑藉著這項協議,讓他的晶片在市場上更受歡迎。
三流企業賣力氣,二流企業賣產品,一流企業賣技術,超一流企業賣規則———標準、認證。
這個話,還真不是說著玩的。
這一次,光輝手機也要享受一下超一流的待遇了。
……
“據訊息靈通人士透露,蘋果公司最新上市的iphone涉嫌侵犯光輝手機的專利,被光輝手機告上法庭要求停止銷售並賠償相關損失……”,谷歌新聞在科技板塊的頭條中報道。
這條新聞一出,迅速的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和轉發。
短時間內就成為Facebook和推特上的熱門新聞。
“一向喜歡告別人的蘋果公司也有被人告的時候,看來出來混總是要還的啊”。
“光輝手機是什麼公司?我怎麼沒有聽說過呢?”。
“客觀的說,iphone的許多功能確實有抄襲Gphone的嫌疑”。
“善於創造奇蹟的喬布斯,這是要給美國人民創造一個獨特的奇蹟嗎?”。
“雖然我不想承認,但是iphone真的沒有Gphone好用”。
“動不動就禁止人家銷售?現在的科技公司怎麼都喜歡玩這一套?”。
……
各種各樣的評論充斥著網際網路,也讓各大媒體迅速的湧向蘋果公司的總部,以取得第一手的訊息。
蘋果手機也不愧是一家突發事件處置經驗豐富的企業,在廣大媒體湧過來的時候,他們就決定臨時召開一個新聞釋出會。
“艾力紳,你不是負責你們網站娛樂版的新聞嗎,怎麼也跑過來湊熱鬧了”。
“嘿嘿,山姆,這你就不懂了,現在光輝手機告蘋果公司的新聞,已經不僅僅是上科技頭條,就連社會新聞和娛樂新聞也是到處在報道呢”。
“這麼誇張?我都沒有留意到呢”。
“第一次有天朝企業來高美國的科技公司侵犯專利,這已經不是簡簡單單的一件專利糾紛案件了”。
“你這麼說也是挺有道理的樣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