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打定要進入cba,自然是要做好準備了。
雖然cba不像nba一樣,有著很嚴格的年齡限制,甚至現在都沒有還沒有選秀,要等到15年才會出現。
所以現在cba很多規則都不完善,甚至都是請nba打不下去的球星來進行外援。
總之,cba的水平有限的很。
李才在有了兩個基礎的紫色籃球技能之後,只要在時間屋裡訓練一段時間,估計籃球能力值就能夠接近80了。
籃球能力值達到80,在nba中只是一個及格線,只能在弱隊當一個首發,而且一碰到其他球星就會被打爆,毫無還手之力。
當時在cba,這個能力值可以說是頂級了,甚至很多來cba的外援都沒有達到80點,頂多是籃球經驗豐富,身體素質以及意識強能夠彌補不足罷了。
想到這裡,李才就不管了,只要到時候在籃協弄到一個籃球運動員的證明,然後隨意進一個球隊就夠了。
以自己現在的身份,從籃協這些官員手中拿到這個憑證,還是十分輕鬆的。
畢竟自己現在身後有一位國服“最粗大腿”的大佬罩著,身在體制內,哪能不知道李才現在背景滔天,所以這些對普通人的難題,對於李才來說壓根不是事。
至於進入一個cba球隊,只要家裡有錢,與俱樂部領導或籃協領導有關係,甚至不需要你憑藉自己的實力贏得他們的信任,就能夠有機會進入聯賽了。
何況現在的李才,無論是實力還是名氣,進入cba的任何一個球隊,那都是看的起他們,是他們的榮幸。
更別說李才家裡有錢又有關係,可以說李才進入cba自然是輕輕鬆鬆的了。
所以李才根本不擔心第一個任務,而是思考第二個任務起來。
收購一家nba球隊,雖然明年快船隊有一個很好的機會,但是有很多時候,不是有錢就能夠買到了,雖然美國是以金錢說話的,球隊是屬於老闆個人的資產。
但是在nba中,有相關的流程規定,出售球隊必須按照規矩來辦事。
因為nba30支隊伍是一個整體,彼此間都存在著利益關係,因為涉及到聯盟整體的利益問題,所以並不是一個老闆就能做主的。由球隊老闆們組成的理事會對於聯盟重要決策有決定權。不然的話,nba的勞資談判也不會這麼艱難。
而且根據nba規定,nba任何球隊的轉讓都必須獲得理事會批准,除出售球隊的老闆外,另外29支球隊的老闆,必須至少有22位老闆投贊成票,球隊才可以擺上貨架。
當然,明年的快船出售是特例,斯特林出現問題了,再加上nba沒有人緣,在nba理事會的投票決議中,強行要求斯特林出售快船,最終以20億美元賣給了鮑爾默。
雖然斯特林曾起訴稱這個出售無效,但法院自然不會理會,還是會判斯特林敗訴,快船就這樣輕易易主。
所以說,明年是一個絕佳的機會,要不然,就很難了。
雖然快船賣出了20億的天價,但事實上快船遠不止這個價格,為什麼能夠讓鮑爾默這麼輕鬆收購了。
畢竟還有很多競爭對手,甚至大姚聯絡了國內的集團進行收購,但是沒有成功。
在李才看來,這是因為鮑爾默前微軟執行長的身份,在網際網路上有著很多關係,年能夠滿足nba其他球隊老闆的利益,所以才讓他加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