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東方就父母同住是很正常的,就算結婚了,婆媳關係沒問題的話,也可以一起同住,是很常態的事情,房子的話,也基本都是靠父母的錢買的。
但在西方就不一樣,在西方的價值觀裡,孩子成年了就能獨立了,就該出去自己找窩,不能一直賴在父母家裡。
普遍的都是到了十八歲、二十歲左右,尤其是大學以後,孩子就會自己搬出去住,哪怕是租房子,如果一直和父母住的話,就相當於是啃老,會被別人看不起,認為是沒出息。
而且,想要買房子的話,父母也不會幫忙,全靠你自己攢錢買,要是和父母的關係處的好,父母可能會資助一些,但也不會太多。
就好像是沃爾特,他的房子就是他自己攢錢付了首付買的,父母一分錢沒出,現在,他都五十了,還有好幾年的房貸沒有還完。
託尼警官工作這兩年,有了一些積蓄後,就從家裡搬了出來,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
有外出打工,租住房子的人應該都懂這種感受。
一個月工資就那麼點,租房子的租金就佔據了半數,剩下的錢,吃點喝點,維持日常開銷,基本就不剩什麼的,根本攢不下錢。
託尼警官也是如此,雖然警察這個職業聽著很好,但工資的話,其實並不多,也就平均水平。
託尼警官搬出去後,每月的工資基本是月光,如果和朋友同事聚一下,還得勒緊褲腰帶過活,所以,經濟比較拮据。
“別這麼緊張,畢竟你有我以前的把柄,我當然要關心你一下了。”
“順便說一下,就算你想用偷車的事情,把我抓捕入獄的話,恐怕是不太可能了,我已經處理好尾巴了,頂多是把我扣押四十八小時...”吉米說道。
“你什麼意思?”託尼警官問道。
“我們現在沒有矛盾,不是敵人,可以當朋友,這是朋友之間的問候和禮物。”吉米說著,把信封放到託尼警官手裡。
“你...”託尼警官想要說什麼,但是感受到信封的厚度,不禁語頓。
“不要想太多,就當是捐款好了,比如警察贊助金?慰問金?隨便什麼都可以。”
“你當警察有幾年了,不會不知道警察這個行業的常態吧...”吉米笑道。
為什麼那麼多人想要當警察,因為警察有權,有權就有錢!這是亙古不變的真理!
美利堅的警察的賺錢手段,從來都不是靠什麼死工資,而是各種其他灰色收入,這一點是常識,就好像給老師送禮,給醫生送紅包,給當官的送禮一樣。
當然,這種事情,表面上都是要抵制拒絕的,要弘揚正能量。
但現實中,誰都知道,抵制什麼的根本不可能,這都是幾千年來流傳下來的傳統。
不說別人,比如你家裡有親人生病了,需要做手術,你不會想著給醫生送點紅包?不送紅包,你心裡能踏實?不擔心?不忐忑?
同樣的道理,孩子上學了,哪個家長不給老師送禮,網路上多少家長舔老師的段子。
所以,警察也是一樣,更別說是大美利堅的警察,這裡可是資本社會,金錢至上。
不過,只要不貪心,平時收一點錢,不會有人說什麼的,基本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上級知道也不會在意,因為他撈的更多。
但要是太貪心的話,收的錢太多,被黑幫徹底收買,當保護傘什麼的,最重要的是,還被曝光發現了,那就很糟糕了。
託尼警官當警察也有兩年了,這種圈子裡面的潛規則,怎麼可能不知道,就算他不會,和他關係好一點的前輩,也會教他,然後一起發財。
託尼警官也確實利用職務之便,撈過一些錢,畢竟同事都這麼幹,你不跟著一起幹,會顯著不合群,會被孤立。
701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