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哪裡有兒子這樣盯媽的?
你媽這是犯人啊?
過去條件不好,她就沒穿到過什麼,好不容易兒子現在出息了有未來了,這手裡有點錢不趁著現在穿,還等到什麼?
怎麼就買幾件衣服,孩子就這通不願意呢?
“成天把我當犯人一樣的看,完了就和他丈母孃比,什麼他丈母孃多節儉,我養他養到現在,我還不穿過兩年我死了個屁的。”
大家七嘴八舌勸。
譚禾就挺不贊同溫淑芬這種理論的。
家長有錢都是為了兒女,你穿再漂亮有啥用?
誰看你幹什麼啊。
還怪譚準生氣。
本來就是嘛,不說你省吃儉用點,你還大手大腳。
譚準和媳婦回程,氣就不打一處來。
他和他媽也是積怨已久。
從他能賺錢以後,他就發現他媽的消費觀徹底變了。
拿到錢不是買這個就買那個,很喜歡享受。
享受沒錯,大有錢的你怎麼花他都懶得管,可他們並不是那種大有錢的人家啊。
他媽現在不上班,靠他爸一個月工資四千多,正常這是足夠花的,甚至人家還能攢點,結果他媽就不夠,還得每個月他搭。
譚林的錢也都是用體力換回來的,大夏天木匠也遭罪啊。
頂著高溫作業,趕上中午熱,能熱死你,就這樣賺點錢,結果他媽還總挑他,說他摳?
啥叫不摳?
錢都給你花啊?
他這得供房還得管老婆孩子,爸媽年紀還沒那麼大呢吧,就指望他了?
越想越氣。
媳婦就勸他:“媽就是看下雨,涼鞋也就一季的事兒。”
其實涼鞋現在也不貴,反季節的時候更便宜,當時她看中一雙一百多塊錢的打折款,但譚林跟著她去的,覺得那鞋太便宜了,最後就買了五百多塊錢的這雙。
那買就買了,她覺得鞋都給人穿了,還管那麼多幹啥。
“我五百多給她買雙鞋就穿一個夏天?”
媳婦不吭聲了。
勸不了。
丈夫呢,那錢都是從汗水裡賺出來的,所以格外仔細,婆婆呢現在覺得自己人到中年了,在不花錢就沒啥機會了,啥好東西都感興趣,但感興趣就得有鈔票啊。
“我真的是不明白她,跳個廣場舞三天兩頭買衣服,那些破衣服她能穿嗎?”
一比賽就要換服裝,貴倒是不貴,可架不住總買。
買了新的那舊的就扔在一邊,譚林見不得這些。
他就覺得他媽變了,變敗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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