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被甦醒這麼一開導,終於開啟了話匣子。
她簡單講述了今天她跑出來哭泣的原因。
她婆婆腦梗了,癱瘓在床,公公嫌她伺候婆婆不夠用心,老公也不向著她說話,兒子也不理解她。
可是她還沒退休,工作日要正常上班,當然不可能每時每刻都盡心盡力的照顧婆婆。
而下班後和休息日,她都很用心的照顧婆婆了。
還有小姑子這兩天回家了,他們一家人商量,想讓女人辭職,在家照顧婆婆。
女人語氣嘲諷,“我晚上去菜市場買菜,一進家門、就收到了他們的通知,讓我辭職照顧婆婆,是的,他們就是通知我,根本不是跟我商量!”
甦醒眉頭微蹙,“兒媳是沒有贍養公婆的法定義務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贍養人的範圍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以及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但不包括兒媳、女婿。”
頓了頓,她又補充道:“雖然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但協助義務並非贍養義務。”
雖然現實中,很多兒媳婦都會孝順公婆,這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做媳婦的在替丈夫盡孝,是道德層面的行為,也是在家庭倫理的框架下,被世俗倡導和認可的傳統美德。
可是,這不是老人真正的兒子、女兒孝心外包的理由。
兒媳盡孝的前提是,能夠獲得家人的尊重和理解,能夠得到丈夫的真心愛戴,老人也能用真心和實際好處來回饋兒媳。
還有就是,不能犧牲兒媳的事業和自由。
如果尊重、理解、好處通通都沒有,憑什麼要求毫無血緣關係的兒媳婦犧牲自己孝順公婆呢?
女人嘆氣道:“我也問,憑什麼要我辭職照顧婆婆呢?我老公說,因為我是家裡工資最低的;我小姑子說,我平時那麼愛做善事,愛幫助別人,為什麼現在家裡需要我照顧婆婆,我又不情願了?看來平時就是假好心罷了;我公公說,我是兒媳婦,照顧婆婆就是應該的;我兒子說,要是我擔心以後找不到工作,可以用照顧他奶這段時間的經驗,以後應聘做護工,現在護工工資可高了……”
女人說著說著,眼淚又下來了。
甦醒越聽眉頭皺得越緊,一陣無語。
她算聽明白了,這位阿姨在家裡一直是付出型的,而且比較好說話,她家裡人都習慣了她的操勞和付出了,有事就理所當然的犧牲她,都可她一個人欺負呢!
她說:“誰的親老婆誰照顧,誰的親媽誰照顧,有你婆婆的老公、兒子、女兒在前面,在如何都輪不到阿姨你,不行就讓他們出錢請保姆吧。”
“你說的對!”女人說:“我那工作雖然工資不算高,可我都在單位幹了二三十年了,每天朝九晚五又不累,福利也不錯,還穩定,再過幾年我就退休了,憑什麼讓我這個時候離職?!離職不可能,離婚可以!他們再逼我!我就提離婚!”
甦醒認真道:“阿姨,你不止是誰的兒媳,誰的妻子,誰的母親,你更是你自己!不要被別人用孝道綁架,回去告訴他們,可以全家一起想辦法,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真正的孝順不是逼誰放棄自己的人生,而是共同扛起責任!如果實在跟他們說不通,那您儘早為自己的後半生做打算吧……”
女人擦著眼淚,“好!我今天才想明白,我結婚是為了過日子,不是為了給別人當免費保姆、免費護工的!我的工作,也是我的底氣和尊嚴,我不能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