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所有產品,都是抄襲過來的。
哪怕,有一些是他們自己創新出來的。
但是,思想一但形成,他就很難改變。
也因此,唐朝公司便利用瘋狂的媒體,對三星公司進行了全方位的打擊。
不過,這個時候,三星也沒有就此被動挨打。
雖然三星公司沒有唐朝公司龐大的網際網路網路,但是,三星公司也有的是錢。再加上,三星公司雄霸幾十年電子市場,又是韓國的第一大企業。不管是三星公司,還是韓國政府,他們都會想盡辦法,讓三星公司擺脫困境。
當唐朝公司不時在媒體當中爆料三星抄襲唐朝產品之時,三星公司同樣也說,唐朝公司的產品抄襲了三星的專利以及創意。並且,為了對這一份抄襲進行說明。他們還請了哈佛教授兼專利專家,該專家稱唐朝公司抄襲了三星所屬的關於照片,電子郵件,與後臺音樂播放的專利。
&n報導宣稱,“出於實驗目的,這位專家自稱花了300至400小時來研究唐朝公司的裝置,隨之發現,唐朝電腦以及唐朝手機,侵犯了三星公司的專利。”
首先,該教授展示的是一項與照片郵件相關的專利。他認為這項專利早在功能手機時期就已出現,讓人們不一定非得經過電腦來獲取相片。
其次,該教出示的另一份證據中,展示了“使用者可在照片上新增標記以方便過後瀏覽”的功能。三星公司堅持認為這是他們的專利。
同時,三星公司列舉的第三個“被唐朝侵犯的專利”是關於“當有其它應用開啟時,音樂可在後臺播放”的功能。
……
總之,三星公司例了幾個,說的都挺專業的。
這與唐朝公司的輿論導向也不一樣。
一個選擇一看就明白,讓大眾都懂,而三星此時所做出的回答,則是偏向於專業。
可能,他們認為,以這樣的方式,很多普通人都看不懂,但你說得也挺專業。不明真相的,他就會認為,唐朝公司或許抄襲了三星公司的專利。但是,當這樣的新聞釋出出來之時,唐朝公司都沒有選擇回應,已經有人為唐朝公司做出了回答。
這位來自麻省大學的教授宣稱,“他感到很奇怪,且不說唐朝公司是否真的侵犯了那位哈佛大學教授所說的專利。就算是侵犯了,三星公司也沒有半點發言權。因為,在全球專利當中,那三個專利並不是三星公司的專利。
是以,我感覺很奇怪。連三項專利的發明者都沒有說唐朝公司涉嫌侵犯他們的專利,特別是,三星產品當中也沒有在旗下智慧手機當中採用這一些專利,你又如何能夠說,唐朝公司抄襲了三星公司的產品呢?”
是的,這位麻省理工的教授,他只是一位打醬油的。
對於三星抄襲蘋果一事,他表示比較的關心。並且,不管是從新聞,還是從各類報導,更或是從他自己的研究當中,他認為,三星公司絕對抄襲了唐朝公司的產品。本來,兩家公司打架,他是不管的。但是,奈何哈佛裡面一個教授跳出來胡說八道,誤人子弟,這位麻省理工的教授大為氣憤,站了出來,給出了直接點名。
可以說,這位麻省理工教授的回應,簡直是狠狠打擊了哈佛,打擊了三星公司的臉面。這三星,真是不要臉。你要說他們抄襲,你好逮說出一點證據吧。沒有一絲證據,而且完全是假的內容,就想混淆視聽,真以為大家是傻子麼?
雖然普通人可能理解不了你所說的專業內容,但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在這裡面,有的是專業人士,有的是正義之人。你只要出錯,他們就會跳出來。自然,在輿論戰當中,唐朝公司大獲全勝,三星公司皆連敗北。
隨後,三星甚至選擇保持了沉默。可能,他們也認識到,自己還是不要說太多的好。因為說得越多,錯的也越多。畢竟,三星公司也有一點心虛。那麼,既然如此,在接下來的時間,很快就已正式開庭。
因為是跨國的專利侵權案,而且,也不是一個國家的侵權。所以,說實在,唐朝公司打起官司起來,也有一點麻煩。唐朝公司要告三星公司侵權,並不能一下子判定他在全球的產品侵權,他要一個國家一個國家來判。
譬如,唐朝公司要判美國三星公司的產品侵犯美國唐朝公司的產品,那麼,他只能在美國當地法院進行上訴。而如果唐朝公司要告韓國在德國的三星產品侵權,那麼,也就要跑到德國。
不過,這雖然麻煩,但是,如果打贏官司,一卻都是值得的。
為此,唐朝公司第一個選擇的地方,正是美國。
因為美國是智慧手機最大的一個市場,幾乎,現在美國人所使用的手機,已經沒有普通手機,幾乎人手一部智慧手機。同時,三星智慧手機在美國的市場,也比其他國家的市場大得多。同時,如果拿下美國市場。那麼,唐朝公司在以美國市場為標本,就可以逐步拿下全球市場,徹底將三星趕出全球。
美國當地時間9點,加尼福尼亞聯邦法庭,正式為此次案件開庭。
並且,這一次開庭,還對媒體進行開放。
按法庭章程,原告被告分別上傳相應檔案,並由原告宣讀起訴內容。包括要告誰,為什麼要告他,以及自己想要達到何種目的。
宣讀結束之後,那麼,也就開始進入了證據提供階段。法院開庭的重點,也就是在這。對於這一點,唐朝公司自然準備充足。事實上,這樣的證據,他們早在幾個月前就已做好了準備。包括自己的專利,以及三星公司各類侵權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