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7章 我不同意 (第2/3頁)

她一邊哭一邊拍大腿,哭聲越來越高,哭得越來越慘,讓派出所所長的審問工作都無法進行下去了。

所長一看這樣不行,急忙叫手下的兩個警察把胡慧芳請了出去。

兩個警察上前,架起胡慧芳的胳膊就往外走,胡慧芳一邊往外走一邊哭著對派出所所長說,“所長,這死丫頭雖然在作風上犯了錯誤,但這也不能全賴她,都是高書記那個老不正經的逼的,說起來,我閨女還是受害者呢……我閨女從小就膽小,不經嚇唬,人家一嚇唬她她就怯了,就她那小膽兒,咋可能能敢殺人呢,你們可別冤枉了好人啊,不然,我就是告到天安門,告到m主席那兒也得告你們替我閨女伸冤去……”

&n主席他老人家三年前就過世了,這位大嫂這是打算上底下去告他去嗎?

雖然胡慧芳偏疼兒子,也不大喜歡韓明燕這個不聽話的閨女,但不管怎麼說,韓明燕畢竟是她身上掉下來的肉,她再不喜歡,也不忍心看她陷入險境!

胡慧芳被帶出去後,所長繼續向韓明秀提出問題,“你上大學後,你們倆還有沒有繼續保持關係了?”

韓明燕猶豫了一下,小聲說,“上大學後,我就再沒回來過,漸漸地也就斷了,不過後來我畢業時,他去首都找了我一趟,讓我幫他保管一些東西,然後就再也沒聯絡了……”

他們後期有聯絡的事兒,韓明燕本來不打算承認的,但是又不知道高家姐弟幾個最後一次見那金鐲子是什麼時間,她怕她說她上大學後他們就沒再聯絡,而他們姐弟幾個新近一兩年還見過那隻金鐲子。

那樣的話,她的謊話就不攻自破了。

而且,發現她撒謊,會引起別人的疑心,像她故意撒謊隱瞞什麼似的。所以,就輕描淡寫的說他們在首都見過一次,至於一起回春市這件事,她卻萬萬不敢承認的。

要是承認了,就等於告訴他們高書記是她灌醉的,是她把他扔到死衚衕裡凍死的。

所以,絕對不能承認,就是有目擊證人她也絕不承認,這個事情的嚴重性她深深的知道,因此,她已經打定主意,決定死不承認了。

“你說我爹給你東西了?都給你什麼了?就只有這這隻手鐲和這個銀長命鎖嗎?我爸上了二十多年的班,可沒少攢錢攢東西,是不是那些錢和好東西都落到你手裡去了?”高主任終於問到了他最在意的問題。

其實,高家另外幾個姐弟最在意的,也是高書記到底留下啥了,還有多少,在哪裡?

對於高書記到底是不是韓明燕害死的,他們倒不十分在意,之所以死盯著韓明燕不放,最關鍵的原因,還是希望從韓明燕的手裡拿到他們老爹的遺產罷了!

韓明燕忙說,“也沒什麼,就只有這個手鐲和一對金簪子,幾塊手錶和一個銀長命鎖……”

高主任說,“沒錢嗎?”

韓明燕搖頭,很肯定的回答,“沒錢!”

這話,高主任他們姐弟幾個是一點兒都不信的,他們爹離家時,身上至少得有兩萬塊錢,怎麼可能沒錢呢?一定是叫這個額死女人給密下去了。

都這個份兒上了,這個賤人還不老實,還不肯把他們爹的錢交出來,高書記盯著韓明燕,發狠的說,“所長,您還是快點往市裡派人吧,我也跟著過去給我爹收屍去,順便也幫著警察同志查查我爹到底是咋死的!”

韓明燕看到高主任那張酷似高書記的臉,陰沉的像毒蛇一樣的眼神,怯怯的把頭底下去了。

如今她已經是犯罪嫌疑人,想要阻止他們去調查高書記的死,已經是不可能的事了,就只能想法設法的洗脫自己謀害高書記的罪名了……

**

首都,高漢元的家裡。

霍建峰正坐在沙發上,脊背挺直,雙手放在膝蓋上,承受著來自全家的壓力。

“不行,我不同意你去,堅決不同意!”韓明秀語氣堅決地怒視著他。

剛才,霍建峰在吃過早飯後,向大家宣佈了一個重要的訊息:他即將跟隨他所在那個營的弟兄們前往嶽南駐守去。

幾個月前,華國剛剛結束了和嶽南的戰爭,但兩國之間因為邊界問題一直糾紛不斷,韓明秀知道,這場矛盾會持續到九十年代初,其中,八十年代初期,還會有好幾場很大的戰役。

韓明秀不想讓霍建峰上戰場。

倒不是因為她怕戰場上子彈無眼,擔心霍建峰會出什麼意外。她知道,保家衛國,上陣殺敵,是每個軍人應盡的職責。也知道有戰爭就有犧牲,既然霍建峰是軍人,他就有責任奔赴前線,為祖國流血流汗去。

她之所以不同意他去,主要是因為霍建峰是在劉洪東的手底下做事的,而劉洪東又跟韓明燕是那種關係。她跟韓明燕有仇,前段時間她還胖揍了韓明燕一頓。

以韓明燕那種睚眥必報的性格,肯定會想辦法報復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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