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加上五個女孩子。
總計是六個人口。
購買六張門票足矣。
剛好是,每個人擁有一張門票。
很是簡單的操作程式。
貌似簡單。
在我看來,卻不是簡單的程式。
有點複雜。
因為,購買門票的程式中,摻雜著太多的愛情成分。
前面,我已經說過。
五個女孩子都想給我購買門票。
藉助購買門票的動作,溜鬚於我。
起碼,獲得我的男孩子芳心。
等一會兒,大家進入到拉拉公園裡。
為我買票的女孩子,便會擁有一種優越的心理狀態。
就是說,她們可以伸出雙手雙腳,肆意地遊走在我的身體上。
貌似,不能獲得我的芳心,五個女孩子便不能自由自在地觸動我的身體。
實際上,五個女孩子擁有這種心態。
也是自然的心理反應呀!
換做男孩子,喜歡上某個女孩子。
男孩子一定會設法討得女孩子的歡心。
繼而,開始動手動腳。
無論如何,女孩子不會過於拒絕呀!
或者是,佯作掙扎一番,便半推半就了。
男孩子沒有獲得女孩子芳心之前,我敢保證,任誰也不敢隨便動手觸觸女孩子的身體。
那般操作,就是忤逆女孩子的意志。
哼哼!法律之下,便是調戲女孩子了。
所謂自願,就可以自由觸控了。
五個女孩子不傻,她們深知自願的內涵。
所以,她們要在動手動腳之前,竭盡所能,討好於我。
為我購買拉拉公園的門票,就是絕對的行動程式了。
所以,買門票的事情,貌似簡單,便顯得不簡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