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家去了,去拿手機。想真的買一件。
但是半路上碰見了兩個人。一個叫雨某,一個叫小兄弟。
他們說沒吃飯想吃飯,正好把我也帶上。我從口袋裡掏出了昨天去圖書館時買了兩個紀念品,本來準備有機會要送女朋友,但是吃人家的飯,不能白吃,人情欠著時間久了會很貴。
我剛送出去我就後悔了。
我卻沒法說出口。我本來準備偷回來,但是偷的東西不乾淨,再送自己愛的人肯定不行。
我於是去吃飯了,多要了一些。狠吃一頓。
他倆想去ktv,我就也跟著,一男一女的去ktv也可能是偷情,我本來不便打擾,但是那紀念品既然送出去了,我就厚臉皮了。
我於是去了ktv。我不會唱,看他倆唱,他倆明顯也不常來,盲目消費。
我上完廁所,他們叫了啤酒要喝了。
我就急忙退出了,說我媽叫我回家吃飯。其實那天聽希望我媽叫我回家吃飯的,但是我媽忙,回去都在八九點。她那份工作不適合我,容易讓我捱餓。
幸好我蹭吃蹭喝了一下午。
最重要的是賺了一輛車。
晚上我走夜路回去的時候,心裡總很彆扭,我甚至有點怕。但我仍然喜歡偶爾晚上走路。我愛夜裡的城市,但夜的城並不美,又冷又黑。
我愛它的原因更多是因為城裡的人。
我背道而走,我看晚上八點的漪汾橋。我痴迷於這橋的虹燈,我上一次去了哪裡迷失了我自己,我突然覺得自己好渺小。我的心態就此崩了。我本來是個粗鄙的人,但渺小的心態會是我變成一個小心眼的粗鄙的人。
我放不下自己的心態。
我有點生病。
當我把愛情認作生活全部的時候,我想我在一瞬間就已經敗了。如果把愛情當做生活,人會沉溺,人會被衝動侵蝕。而且這種侵蝕是被自己認作一種好的。
我愛上了城,因為城裡住著自己愛的人,因為這城裡某段路是兩人攜手走過的,是因為那個情景那處風景。
我知道自己可能會輸給自己的執拗。
但愛不是生活的全部。
玉子和他的爸開車接我回家,太晚了。
我問悄悄話對玉子:你對我能有多好。
玉子:很好那種。
我:哪種?
玉子:英雄之間的那種。
我偷笑,又說:記得明天把車騎回去。
玉子:真送你了,你不會捨不得掏存車費吧?
我:你給我掏?
玉子:我今晚就騎走。你從前沒這麼摳,你的錢都是捐給大家花的來著。
我:但你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