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回想起了自己在剛得知蘇誠即任成為米迦勒騎士團的新團長時的反應。
他覺得——沒有任何的詞彙可以用來形容他那時的心情。
他那時的心情實在是太複雜了。
興奮、激動、緊張......
隨後——他終於在阿瓦隆要塞中親眼見到了自己崇拜、憧憬許久的偶像。
並跟著自己的這位偶像並肩作戰了足足8年。
現在仔細回想起來,感覺就像是在做夢一般。
......
......
“#¥%*#@!”
敵軍的斥罵,將雷蒙的思緒從回憶中轉回到現實總來。
一名穿著品質不低的鎧甲的羅林軍士兵,一邊大聲斥罵著什麼,一邊挺槍朝他起來。
雷蒙聽不懂羅林語,所以不知道這個人到底在說些什麼。
也懶得去知道這個人到底在說些什麼。
不多說一句廢話,雷蒙也直接挺槍朝這名羅林軍士兵的胸口刺去。
雷蒙的體型要比這名羅林軍士兵高大,臂長自然要比這名羅林軍士兵要長得多。
他所使用的斧槍,也要比一般的斧槍要長一些。
因此不出任何意外的——雷蒙的槍尖搶先一步刺中這名羅林軍士兵的胸膛。
而這名羅林軍士兵的槍尖距離雷蒙的胸口還有大概一個拳頭的距離。
這種把握不好距離感的蠢貨,雷蒙見多了。
在戰場上和敵人廝殺,若想擊敗敵人,最重要的是要具備2種能力。
第一種能力是強悍的格鬥術水平。
第二種能力便是對敵我雙方距離感的把握
這是雷蒙在長年的戰場廝殺種所悟出來的經驗。
在敵人明明可以搶先一步刺中你的距離中不後撤,反而還上前進攻——很多人就是這麼稀裡糊塗死掉的。
將這個蠢貨刺下馬後,雷蒙才發現——自己距離羅林軍的帥旗很近了!
“統統給我讓開!”
雷蒙不管這幫羅林軍將兵有沒有聽懂,一邊用佈列顛尼雅語大喝著,一邊用更快的速度揮舞著手中的斧槍,將所有攔在他前方的敵兵敵將統統刺倒、斬殺。
本陣處的巴爾等人,臉色凝重地看著單槍匹馬朝本陣這邊殺來、無人能擋的雷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