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尋這次拍的電影叫大人物,翻拍的是隔壁棒子國一部電影。
棒子國文化歷史不怎麼樣,但在電影這塊亞洲地區很強,尺度也是出了名的大。
他們的尺度不是搞顏色擦邊球,而是敢大膽揭露很多社會現象,上到官員政府,下到財團黑幫,就沒有導演不敢拍的。
曾經發生的各種代表性案件,一年能翻拍三回。
因為強大的電影元素包容性,促就了他們的圈子盛產很多小成本高評分電影。
林尋翻拍大人物不只是為了票房,也是衝著提高演技,讓觀眾認可自己去的。
影片中的趙泰是財團公子,吃喝嫖賭,無惡不作,他視人命為草芥,是一個壞到骨子裡的人。
沒有國產片裡洗白套路,這個角色從頭壞到尾,臨死都是壞的。
以往林尋飾演的角色都是正面形象,沒怎麼演過反派,這是他第一次挑戰,也是一次全新的嘗試。
他認為,一個連反派都沒演過的演員不叫演員。
事實上,很多有名氣演員都不接反派戲的,嘴上說是怕給粉絲帶來不正確價值觀,其實就是怕掉粉。
按照全世界影片套路,反派最後都是要輸給主角的,反派註定是主角的踏腳石。
通常情況反派不是主角,所以有名氣的演員就不想演。
再一個原因是反派不討喜。
反派嘛,乾的都是傷天害理的事,誰看了不恨得牙癢癢,演得好被觀眾罵,演得不好也要被罵。
哪有主角風流倜儻,愛情專一,人見人愛來得瀟灑。
“林尋,我準備好了。”深呼吸一口氣,熱芭站在桌前認真說道。
林尋再次問道:“你沒問題吧。”
這丫頭,不按套路出牌啊。
“沒問題,演吧,我可以的。”
一部集合陳道名,張頌汶,胡戈,林尋,甚至有可能付大龍的電影,她沒有理由拒絕。
幾大演員中,陳道名,付大龍是影帝,林尋是提名影帝,胡戈是二度視帝,張頌汶名聲沒他們幾位大,但也是圈子裡公認的老戲骨。
和這樣的團隊合作,多少人夢寐以求。
女主角戲份倒是少了一點,而且需要做出犧牲,但在她看來很正常。
不是這樣也輪不到她來試戲啊。
要是戲份多,劇本好,哪裡還有她的事,別說是她,老闆楊蜜都沒門,林尋肯定找同階段中演技最好,知名度最高的人來演。
接了幾杯水,林尋放到桌上道:“你就當這是酒,我們先對對戲,第一幕是孫大聖來找我買學區房,我讓他喝酒,當眾羞辱他,你看不下去替他喝。”
“一共三杯,第一杯你喝啤酒杯裡的一半,第二杯我調戲你,給你倒滿杯,然後拍你的,額,屁股……前面兩杯你隨意發揮,第三杯我要一個喝不下快嘔吐的表情……”
既然試戲了,林尋也不敷衍她,考慮到她的演技和對劇本不熟悉,耐心的給她講戲。
不過他沒全部講完,留了一部分空白讓熱芭自由發揮,這樣既能考驗她的演技,也不至於不知道方向演偏。
“啪!”
“啪!”
“啪!”
緊閉的辦公室裡,時不時一陣陣脆響迴盪,也幸好隔音效果好,如果讓外面辦公的人聽到,難免浮想翩翩。
畢竟裡面就熱芭和林尋試戲。